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40714002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我是属于什么身份?
来信时间: 2024/07/14 10:21
来信内容:
本人张瑜,现年52岁,(实际我已56岁了,当年身份把我年龄搞错了)家住金寨县梅山镇开顺村西街组,身份证户口是金寨县梅山镇潭湾社区(因为当年上学户口由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后来户口留在梅山镇),我于1993年从六安市第一高级职业中学毕业(属于县乡镇企业局委培班,当时户口也由农村转为城市),1994年乡镇企业局安排我在金寨县南溪缫丝厂上班,1997年结婚,1998年南溪缫丝厂垮了,后来我就下岗自谋出路,打过工,做过小生意,在外流浪飘游几十年,2018年从上海回老家,在江店做小生意。眼看我就到了退休年龄,感觉老了生活没有着落,回老家吧,老家也没有我们的田地,而且我们一家四人都没有田地。呆在城市吧,一没有工作二没有养老保险。因此,我想在此向县各级领导咨询以下几个问题: 1\像我这种情况,是什么身份?是农民吧,在农村没有田地,也享受不到农村人的待遇;是城市居民吧,在城市没有工作单位,也享受不到城镇居民任何待遇。我们这种情况是政府造成的,政府为什么不能为我们解决? 2\2025年5月1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正式实施,我想问一下,我这种因上学户口空挂在老梅山镇能迁回家老家吗? 3\当年我们这些县乡镇企业局委培的中专生是属于什么性质?现在老家没有田地,城市没有工作,又不知道怎样交养老保险,我们老了怎么办? 最后我希望县各级领导能回答我提问,我的信件内容那一条也没有违反你们的规定,为什么总不给我回信?我想政府设立这个书记信箱平台就是为人民排忧解难的吧?我在此真诚希望你们能为我这个普通公民排忧解难。如果我得不到回答,我只能向12345热线或安徽行风热线反映我的情况。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政府办
办理时间: 2024/07/21 18:03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六安市户籍业务办理标准,农村集体土地的户口迁移需符合以下三种条件之一: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经和您电话沟通了解,您暂不复合迁移条件。经咨询市局户政部门,待2025年5月1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正式实施之后,全市相关的户口迁移政策也拟将调整,如有其他疑问,请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彭警官联系,咨询电话:0564-7051055。

同时,县科商工信局工作人员与您电话沟通了解详细情况,就你提出的当年就读六安第一职业中学和毕业分配事宜进行沟通交流,基本获得您的理解对你要求参保诉求,县科商工信局及时向县人社局咨询相关参加社保政策,并将你现在可享受的政策及时告知了你。具体情况可到县人社局社保中心咨询。如有疑问可直接联系县社保中心,电话:0564-7069242,或联系科商工信局办公室,电话0564-7062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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