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715008 |
---|---|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关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问题咨询 |
来信时间: | 2024/07/15 15:17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县领导,您好!本人居住在龙岗家园,现在家中父母年龄已经非常大了,天天爬楼梯非常吃力不讲主要太危险了,年初是因上楼梯不慎摔倒,导致脚踝骨折。故想咨询一下县里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中,龙岗家园是否在范围之内。
|
答复单位: | 金寨县住建局 | ||||||||||
---|---|---|---|---|---|---|---|---|---|---|---|
办理时间: | 2024/07/19 11:24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按照《金寨县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我县加装电梯实施主体为本单元全体业主。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资金和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由业主承担,县财政对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按20万元/台进行事后补助。加装电梯实施步骤为意见征询、制定方案、方案公示、签订协议、报批审查、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资金拨付。2024年7月17日,县住建局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向您详细解释了我县加装电梯相关政策。县住建局在收到加装电梯所需各项材料后,将会同多个单位出具联合审查意见。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加装电梯施工。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电话咨询0564-7062798,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