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715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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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来信标题: | 书香弘苑物业侵犯业主权利还起诉业主 |
来信时间: | 2024/07/15 20:35 |
来信内容: |
书香弘苑物业不作为,占用为业主服务的公共资源不作为,车库,车棚等与小区业主相关的服务都没做好,小区电梯广告等公共收入也不与小区业主分享告知,通知听取意见等,就是做样子解决不了问题,近日还敢打电话委托律师通知业主缴纳物业费,如此胆大妄为公然侵犯业主权利,希望政府带头成立业主委员会维护业主权利,业主委员会成立我们要求公开透明,禁止与开放商物业勾结人员进入,我们希望能成立一支维护业主权利,为百姓办事,真正服务业主为群众办实事的廉洁委员会,而不是以合法名义不管不问,走过场,敷衍了事,就知道收物业费,有事通知,无事不管不问,不作为的物业公司,希望政府部门解决百姓的燃眉之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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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城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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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4/07/19 10:29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关于您反映的书香弘苑物业的相关问题,经核实该小区地下车库的产权为开发商所有,可由开发商决定出售及租赁。小区前期规划没有停车棚,物业公司已在小区增加约30处停车棚供业主使用。目前物业公司正在联系第三方,考虑在合适位置再增加几处停车棚。书香弘苑无电梯广告及其他公共收益。关于通知业主缴纳物业费的事宜,物业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对欠费年限长金额高的业主,将转给公司法务处理,为避免后期进入法律诉讼, 建议业主尽快完善缴费手续。关于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目前属地社区正在启动该程序,我单位会配合属地社区依法依规、公开透明成立业主委员会,以更好地为业主服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