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716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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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来信标题: | 金鼎荣耀城15栋一层违规停放电瓶车 |
来信时间: | 2024/07/16 18:38 |
来信内容: |
金鼎荣耀城15栋负一层每天停放大量电瓶车,严重堵塞消防通道及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物业说几次后就没人管了,国家三令五申电瓶车不得入户,南京的火灾事故近在眼前,电瓶车入户问题为什么屡禁不止?希望消防监管部门加大惩治处罚力度,坚决杜绝电瓶车入户问题,万不可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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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城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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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4/07/19 16:13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你反映的金鼎荣耀城15栋负一层停放非机动车的问题,经了解,该位置前期规划为非机动车充电停放点,并配置充电设施,现该处充电停放点未接通充电设备,仅供停放使用。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我单位配合消防大队现场查看,该处是独立空间,配置常闭消防防火门、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符合消防要求。我单位已要求物业公司加强该处巡查,并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测,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业主人身安全得到保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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