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40717006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大学生士兵响应政府政策入伍后带病回乡问题
来信时间: 2024/07/17 19:52
来信内容:
我是2019年大学生士兵,响应县里面政策应征入伍,目前第五年即将期满,因为身体原因也留不下来队。但是在部队落下疾病,担心回家后复学没有收入,父母年迈没有收入,个人病情回乡后没有保障,看病吃药负担不起。在部队只有面临复退才能响应通知参加评残,但是材料上报后会有时间差,咨询过部队医生,目前病情已经达到评残标准。后续当面审核时间赶不上,担心因此错过回乡后保障看病的机会,想咨询县政府对于应征入伍的青年回乡后治疗疾病有没有政策,能不能补办残疾证明。我们老百姓关注的就是生活有没有保障,能不能病有所医。政府能不能扶持特殊疾病人员。有没有残疾补办,带病回乡等等政策保障弱势群体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理时间: 2024/07/19 15:19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相关规定,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在部队未能及时评定残疾等级的,退出现役后可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应当提交因战因公致残档案记载或者原始医疗证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具有农村户籍的困难义务兵及初级士官。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需提供军队医院证明(档案记载或部队原始病历)等有关材料。如符合相应条件,可在退伍后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申请,我们将核实材料受理并按程序逐级上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联系电话:0564-2716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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