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编号: | 2024072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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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其他 |
| 来信标题: | 感谢梅山中队交警的一封信 |
| 来信时间: | 2024/07/21 12:45 |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梅山镇新河社区的居民。5月8日,我老公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昏迷,之后后转到安徽省立医院ICU治疗,因我家庭比较困难,对方也未筹到多少钱,梅山交警中队民警先后两次主动联系社会救援基金,共筹得8万元给我家老公的治疗费用,并主动转发水滴筹向社会筹集资金,我老公才能一直救治到现在。虽然到现在他还未清醒,医生也讲后面可能就是植物人了。但我还是非常感谢梅山交警中队所有民警对我的帮助和鼓励,让我感受到了这个社会的温暖,不至于孤立无援。不然以我家现在的情况我可能早就崩溃了,虽然我今后的路会非常艰难,上有公婆(偏瘫),下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要养,我也会坚强起来,因为我知道我不是一个人在孤军奋战,还有很多爱心人士支持我鼓励我,也非常感谢我们社区的所有村干部给予的帮助和鼓励,千言万语不知怎么感谢!只希望好人们都能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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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单位: | 金寨县公安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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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 2024/07/26 14:58 |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来信收悉。我局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抢救伤员,确保最大限度挽救生命。我局将对此次交通事故处理中的相关单位和民警进行通报表扬,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同时也希望您坚强起来度过时艰,困难只是暂时的。祝您先生早日康复,祝您一切顺利。如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金寨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汪警官联系,联系电话:18110687058。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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