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4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征集公告
- 起草说明
- 征集渠道
- 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 文件
为规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办事流程,明确办事依据,提高服务效率,我局修订了《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4版)》(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面向公众征求修改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24年9月1日前反馈至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如到期未反馈,视同无意见。
一、征集时间:2024年8月2日至9月1日
二、征集方式
(一)登录金寨县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平台”(https://www.ahjinzhai.gov.cn/hdjl/yjzjk/index.html)留言
(二)电子邮件:发送至QQ邮箱641713836qq.com。
(三)书面信件:邮寄至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6楼1611室(邮编: 237300),来信请注明“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4版)》(征求意见稿) ”字样。
(四)联系方式:张主任,0564-7350765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日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4版)
(征求意见稿)
金寨县工程建设招标项目登记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
工程建设招标项目登记
二、承办机构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业务股
三、服务对象
建设工程招标人、代理机构。
四、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3.《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五、办理材料
1.项目立项批复文件(电子扫描件1份);
2.资金落实证明(电子件各1份);
3.项目审图合格证电子件一份(如有);
4.项目规划许可证电子件一份(如有);
5.招标委托代理协议书(电子件各一份);
6.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相关材料(电子件1份)。
7.若属绿色通道容缺办理项目,由招标人提供承诺件。
六、办理流程
项目登记: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提交办理材料,公管局业务股在线进行见证。
七、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咨询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业务股
电话:0564-7350798
十、监督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
电话:0564-7350768
十一、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办理系统: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jsgcztbmis2/pages/projectreg/Project_List?ProjectJYType=B
十二、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金寨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
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发布
二、承办机构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业务股
三、服务对象
招标人、代理机构
四、办理条件
招标公告(补充公告,如有)及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确认。
五、办事依据
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第十五条;
2.《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总则》第6.4.1条。
六、办理材料
1.招标人已确认的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示(电子版,1份);
2.招标人CA锁(1把)或新点标证通APP(已下载安装证书)。
七、办理流程
1.招标代理机构具体项目经办人员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新增招标公告,编辑完成后提交至招标人;
2.招标人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后台,审查招标公告内容无误后,在线签章提交至局业务股见证,经见证公告完整性无误后,确认发布。
八、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免费
十、咨询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业务股
电话:0564-7350798
十一、监督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
电话:0564-7350768
十二、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办理系统: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jsgcztbmis2/pages/zhaobiaogonggao/ZBGG_List?ProjectJYType=B
十三、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金寨县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
场地预约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场地预约
二、承办机构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信息部
三、服务对象
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
四、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 总则(V1.0)》。
五、办理材料
开标时间与场所申请(网上电子件1份);
六、办理流程
1.根据场地预约情况,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上预约时间、场地;
2.服务责任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确认;
3.时间、场地预约后确定需要变更的,由代理机构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网上进行变更,工程建设招投标服务部工作人员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确认。
七、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咨询电话
工程建设项目:0564-7350776
政府采购项目:0564-7350799
十、监督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
电话:0564-7350768
十一、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luan.gov.cn/wailian/supervise.html
十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 址: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6楼1617室(工程类)、1612室(采购类)。
金寨县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评标
评审专家抽取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评标评审专家抽取
二、承办机构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服务对象
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四、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3.《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
五、办理材料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场交易的项目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向局监督股(工程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采购类)提交专家抽取申请在线办理审核;
2.非必须进场交易项目需要抽取专家评委的需通过系统向交易中心提交以下材料(电子扫描件)
(1) 专家抽取申请函(原件PDF扫描件1份,加盖招标(采购)单位及其代理机构(如有)公章);
(2)《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登记表》(原件PDF扫描件1份);
(3)《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条件表》(原件PDF扫描件1份);
(4)《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回避单位表》(原件PDF扫描件1份)。
备注:以上所需材料可从本指南附件中下载,并加盖公章。
六、办理流程
1.进场交易项目由代理机构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在线提交“评标委员会组建申请”,经项目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推送至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进行自助或人工抽取;非进场交易项目由代理机构或项目实施主体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工程建设"版块"非进场评委抽取申请"中填录项目信息并提交经项目实施主体盖章的《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登记表》《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条件表》和《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回避单位表》PDF扫描件。非进场交易项目可提前1个工作日将申请在线提交至综合信息部,避免临时抽取;提交申请前,代理机构或项目实施主体应合理设置需抽取的评标评审专家的专业和备选专业、人数要求、集合时间、集合地点、应回避的单位和专家信息等;
2.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根据电子交易系统推送的项目信息进行自动抽取或交易中心抽取终端操作人员按照电子交易系统推送的项目信息在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进行人工抽取(抽取方式根据实施主体的需要在提交申请时选择),如选择自动抽取则有可能会因专家资源不足、专家请假、专家现场回避等原因暂停抽取,需及时告知交易中心抽取终端操作人员更改相应条件后继续抽取。如选择人工抽取则需要项目实施主体代表和项目监管部门人员到达交易中心现场后由交易中心抽取终端操作人员按照系统中已审核通过的申请信息设置相应条件后抽取;
3.抽取工作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监管人员和抽取终端操作人员在《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抽取结果表》上签字确认,项目实施主体和交易中心各执一份留存备案。
七、承诺办结时限
即时办理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咨询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564-7350765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564-7350878
十、监督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
电话:0564-7350779
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话:0564-7359100
十一、办理形式
1.进场交易项目按照系统流程在线申请,经项目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至现场办理。
办理系统: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工程建设: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pbzjmis/pages/project_new/Project_List?UseType=2&ProjectJYType=B
政府采购: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pbzjmis/pages/project_new/Project_List?UseType=2&ProjectJYType=M
2.非进场交易项目需提供申请材料电子版,中心审核通过后至现场办理。
十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 址: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6楼1611室、1613室。
金寨县工程建设项目资料归档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
工程建设项目资料归档
二、承办机构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业务股
三、办事依据
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第十五条;
2.《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总则》。
四、办理材料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完成后,由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资料归档,包括:
1.项目登记信息(项目注册)电子版文件资料:项目立项批复、项目审图合格证(如有)、资金落实证明或计划表、项目规划许可证(如有)、委托招标代理协议书。;
2.交易过程电子版文件资料:招标公告信息、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投标保证金明细表、评标报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录音录像资料电子件各1份。
五、办理流程
项目交易结束后,项目交易资料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收集归档,开评标录音录像由县交易中心建设项目部自行刻录。
六、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免费
八、咨询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业务股
电话:0564-7350798
九、监督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
电话:0564-7350779
十、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办理系统: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ggzy.luan.gov.cn/EpointDzda/frame/fui/pages/themes/grace/grace
十一、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 址: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6楼1623室。
金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投诉处理
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
工程建设项目投诉处理
二、承办机构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
三、服务对象
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等
四、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五、办理材料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六、办理流程
县公管局收到投诉书后,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视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1.不符合投诉处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投诉人;
2.对符合投诉处理条件,但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投诉,书面告知投诉人向其他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对于符合投诉处理条件并决定受理的,收到投诉书之日即为正式受理。县公管局正式受理投诉后,听取被投诉人陈述、申辩,进行调查取证,直至作出投诉处理决定。
七、办理形式
投诉人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提交书面材料至监督股或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发起投诉。
网上办理系统: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jsgcztbmis2/pages/complaintnew/Complaint_List?(此操作在具体项目中完成,此地址跳转到建设工程项目列表)
八、承诺办结时限
工程建设项目投诉自受理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作出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九、收费标准
免费
十、咨询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
电话:0564-7350779
十一、监督电话
金寨县纪委、县监察委员会派驻县行政审批局纪检监察组
电话:0564-7356359
十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 址: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6楼1622室。
金寨县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标候选人、
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
工程建设项目发布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公示
二、办理机构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部
三、办理条件
评标已完成
四、服务对象
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五、办事依据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总则》第6.6条:交易活动结束后,应通知交易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及时对交易结果进行公示(公告)。并在公示(公告)之前,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对其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内容。
六、办理材料
1.评标一览表(系统内电子件,一份);
2.业主数字证书;
3.项目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编号,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名称、地址、拟中标金额,以及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拟委派项目经理的姓名、资格证书编号,以及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业绩等。
七、办理流程
1.招标代理机构具体项目经办人员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新增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公示,编辑完成后提交至招标人;
2.招标人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后台,审查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内容无误后,在线签章提交至局监督股审核;
3.监督股审核通过,流转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部,经审核公告完整性无误后,确认发布;
4.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如有公共资源交易竞争主体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中标结果损害了其合法权益或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规定而向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应予以妥善处理并答复。对答复不满意或没有在规定时间答复的,在规定时间内可以向县公管局投诉。
八、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免费
十、咨询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部
电话:0564-7350766
十一、监督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
电话:0564-7350768
十二、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办理系统: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候选人公示网址: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jsgcztbmis2/pages/candidatepub/CandidatePub_List
中标结果公告网址: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jsgcztbmis2/pages/zhongbiaogongshi/ZBGS_List?ProjectJYType=B
十三、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 址: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6楼1610室。
建设工程、国有建设用地及矿产使用权出让项目投标(竞买)保证金退还办事指南
一、办事项目名称
金寨县建设工程、国有建设用地及矿产使用权出让项目投标(竞买)保证金退还。
二、承办机构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
三、服务对象
招标人、投标人,出让人、竞买人,代理机构。
四、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4.《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
5.《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
6.《关于落实投标保证金“免申即退”要求进一步规范投标保证金收退工作的通知》。
五、办理材料
1.代理机构发起对不符合“免申即退”投标保证金退款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按照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流程推送指令;
2.国有建设用地及矿产使用权出让项目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由出让人按照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流程推送指令;
3.按项目交易文件的约定转为成交价款的国有建设用地及矿产使用权出让项目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提供保证金退款函(原件1份)。
六、办理流程
(一)工程建设项目
1.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次工作日,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提交除中标候选人外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指令。
2.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次工作日,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提交除中标人外的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指令。
3.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及时完成合同签订与公开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及时完成合同签订,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合同线上公开的,次工作日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指令。
(2)未及时完成合同签订与公开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未及时完成合同签订和合同线上公开的,电子交易系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31日(如果当天为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自动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指令。
4.对符合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易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提交退还指令前,及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保证金冻结”模块将该投标保证金设置为“冻结”状态,同时提交依法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二)国有建设用地及矿产使用权出让项目竞买保证金退还
1.国有建设用地及矿产使用权出让项目完成后,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由出让人在电子交易系统推送退款指令,经局监督股工作人员及局分管负责人审核通过后,退款指令发送至退款银行,相关银行在收到退款指令后即时办理未竞得人的保证金退还。
2.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由出让人出具土地出让金缴款通知书,经局负责人同意,局监督股工作人员在缴款通知书规定期限内办理缴入金库。
七、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咨询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电话:0564-7350779。
十、监督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电话:0564-7350768。
十一、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建设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及矿产使用权出让项目),办理系统: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工程建设项目保证金退还网址: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bzjztbmis2/pages/bzjrefund/BzjRefund_List?projectjiaoyitype。
现场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及矿产使用权出让项目竞得人保证金)。
十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 址: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县政务中心综合楼16楼。
金寨县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合同公开
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
工程建设招标项目合同公开
二、办理机构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建设部
三、服务对象
招标人、中标人
四、申请条件
合同签订后
五、办事依据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总则》第6.7条:自交易项目的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应按照有关规定将合同标的名称、合同金额等主要内容在电子服务系统予以公开,并同步推送至相关法定媒介以及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有关行业监督网,内容应保持一致。
六、办理材料
1.合同扫描件(PDF电子件,一份);
2.招标人数字证书或新点标证通APP(已下载安装证书);
3.中标人数字证书。
七、办理流程
1.招标人使用数字证书或新点标证通APP扫码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后台,上传合同电子件并签章提交;
2.中标人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后台,审查合同文本内容无误后,在线签章提交;
3.县交易中心建设项目部审查合同是否完整合规,无问题后确认公开。
八、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免费
十、咨询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部
电话:0564-7350766
十一、监督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
电话:0564-7350768
十二、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办理系统: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招标人网址: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jsgcztbmis2/pages/hetongbeian/HTBA_List?ProjectJYType=B。
中标人网址: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memberLogin(此地址跳转到建设工程项目列表)。
十三、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 址: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6楼。
金寨县国有建设用地及矿产使用权出让交易
项目登记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
金寨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矿业权出让项目登记
二、办理机构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部
三、服务对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矿业权出让人
四、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
5.《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
五、办理流程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出让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录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公开出让项目信息,核对完整性、准确性后推送国土资源交易部。
2.国土资源交易部工作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线见证。
六、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免费
八、咨询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部
电话:0564-7350765
九、监督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
电话:0564-7350779
十、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办理系统: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项目登记网址: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tdjyztbmis/pages/projectreg/ProjectReg_List
十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金寨县国有建设用地及矿产使用权出让公告和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
金寨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矿业权出让公告和成交结果公告发布
二、办理机构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部
三、服务对象
国有建设用地及矿业权出让人
四、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
3.《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5.《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
五、办理材料
1.出让公告办理材料
出让公告、公开出让文件(电子件各1份)。
2.成交结果公告办理材料
成交结果公告(电子件,1份)。
六、办理流程
1.出让公告
(1)出让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经县政府同意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公开出让公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公开出让文件,核对完整性、准确性后推送国土资源交易部;
(2)国土资源交易部工作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线见证发布。
2.成交结果公告
(1)出让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成交结果公告,核对完整性、准确性后推送至国土资源交易部;
(2)国土资源交易部工作人员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线见证发布。
七、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咨询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部
电话:0564-7350765
十、监督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
电话:0564-7350779
十一、办理形式
在线办理,办理系统: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出让公告发布在线办理网址: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tdjyztbmis/pages/zhaobiaogonggao/ZhaoBiaoGG_List
成交公告发布在线办理网址: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tdjyztbmis/pages/zhongbiaogonggao/ZhongBiaoGG_List?ProjectJYType=T
十二、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金寨县国有产权交易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
国有产权交易(企业国有资产交易)
二、承办机构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金寨分中心
三、服务对象
国有产权(企业国有资产)转让方、受让方
四、办事依据
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2.《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3.《安徽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4.《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14部委第39号令);
5.《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
6.《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
五、办理材料
1.转让决策文件1份(电子件);
2.转让行为报批与主管部门批复文件1份(电子件);
3.资产处置方案1份(电子件);
4.处置资产权属证明1份(电子件);
5.资产评估报告与评估结果备案表1份(电子件);
6.委托合同2份(电子件)。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网上提交上述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对提交资料进行受理、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通过;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退回并要求修改,直至符合要求。
七、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收费
九、咨询电话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金寨分中心
电话:0564-7350836
十、监督电话
金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 0564-7359063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监督股
电话:0564-7350779
十一、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十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 址: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6楼1611室。
金寨县政府采购项目备案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项目备案
二、承办机构
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三、服务对象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服务机构
四、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4.《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5.《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6.《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五、办理材料
1.政府采购任务书(电子件,1份);
2.采购代理协议(电子件,1份);
3.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含采购需求)(电子件,1份)。
六、办理流程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提交政府采购任务书和采购代理协议进行项目注册,注册完成后网上提交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含采购需求),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审核备案。
七、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咨询电话
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电话:0564-7359058
十、监督电话
金寨县财政局监督检查股,电话:0564-7359039
十一、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网址: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zfcgztbmis/pages/projectmanage/ProjectManage_List。
十二、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金寨县政府采购项目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事项目名称
项目登记
二、承办机构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服务对象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四、办事依据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
五、办理材料
1.采购人CA锁(1把)或六安公共资源App(已下载安装证书);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CA锁(1把);
3.政府采购任务书(电子件,1份);
4.采购代理协议(电子件,1份)。
六、办理流程
1.采购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政府采购任务书(电子件1份)和采购代理协议(电子件,1份)并盖章,在线完成项目注册;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员(或县政府采购中心前段服务责任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善项目注册内容;
3.政府采购服务责任人徐洋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在线确认内容;
4.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监管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系统,在线备案。
七、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咨询电话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564-7350878,0564-7350830,0564-7350799
十、监督电话
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电话:0564-7359058
十一、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办理系统: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办理网址:
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zfcgztbmis/pages/projectmanage/ProjectManage_List
十二、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金寨县政府采购项目公告和公示信息公开
办事指南
一、办事项目名称
公告和公示信息公开
二、承办机构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服务对象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
四、办事依据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
五、办理材料
1.采购人CA锁(1把)或六安公共资源App(已下载安装证书);
2.代理机构CA锁(1把)。
六、办理流程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员(或县政府采购中心前段服务责任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公告(公示);
2.采购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确认公告(公示);
3.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监管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在线对公告(公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
4.政府采购中心服务责任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在线确认公告(公示)的完整性并发布。同时由系统自动推送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金寨县人民政府网;
5.公告(公示)发布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需要变更公告(公示),仍需按上述程序进行。
七、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咨询电话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564-7350878、0564-7350830,0564-7350799
十、监督电话
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电话:0564-7359058
十一、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办理系统: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办理网址:
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zfcgztbmis/pages/zhaobiaogginfo/ZBGG_List
十二、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金寨县政府采购合同公开办事指南
一、办事项目名称
金寨县政府采购合同公开
二、承办机构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服务对象
采购人、供应商
四、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五、办理材料
1.采购人CA锁(1把)或六安公共资源新点标证通App(已下载安装证书);
2.中标(成交)供应商CA锁(1把);
3.合同文本(电子件,一份)。
六、办理流程
1.采购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合同文本,在线签订并提交至中标(成交)供应商;
2.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接收采购人推送的合同文本,在线完成签订并提交;
3.县政府采购中心服务责任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在线确认并发布。
七、承诺办结时限
一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咨询电话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汪滢
电话0564-7350830
十、监督电话
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电话:0564-7359100
十一、办理形式
在线办理;
办理系统: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办理网址:
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zfcgztbmis/pages/hetongba/HeTongBA_List
十二、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金寨县政府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二、承办机构
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三、服务对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等
四、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五、办理材料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六、办理流程
县财政局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投诉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在收到投诉书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通知投诉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2.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投诉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部门提起投诉;
4.投诉符合规定的,自收到投诉书之日起即为受理,并在收到投诉后8个工作日内向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
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财政局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县财政局处理投诉事项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书面审查、调查取证或质证完毕后作出投诉处理决定。
七、办理形式
投诉人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现场提交或者邮寄书面投诉材料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八、承诺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九、收费标准
免费
十、咨询电话
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电话:0564-7359100
十一、监督电话
金寨县财政局监督股
电话:0564-7359039
十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 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金寨县财政局办公大楼五楼。
金寨县政府采购项目资料归档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
金寨县政府采购项目资料归档
二、承办机构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服务对象
采购人、代理机构
四、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3.《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总则(V1.0)》。
五、办理材料(以下材料均为电子件,1份)
1.金寨县政府采购项目任务书;
2.委托代理协议;
3.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4.评审报告;
5.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6.中标(成交)通知书;
7.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
8.政府采购合同;
9.有关变更信息以及质疑答复(如有);
10.投诉处理决定(如有);
11.开评标过程录音录像(硬盘存储)。
六、办理流程
电子档案由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自动归档,无需人工操作,开评标录音录像由信息和电子采购部自行下载。
七、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咨询电话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564-7350878、7350830、7350799
十、监督电话
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电话:0564-7359100
十一、办理形式
在线办理,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网址:
http://ggzy.luan.gov.cn/EpointDzda/frame/fui/pages/themes/grace/grace
十二、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金寨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村级资源性资产、村级经营性资产、村级非经营性资产)
二、承办机构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服务对象
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各市场主体
四、办事依据
《金寨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金政办〔2015〕13号);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金政办秘〔2017〕260号);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处置交易的通知》(金政办秘〔2019〕113号)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租赁出让审核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金政办〔2021〕4号)。
五、办理材料
1.转出方需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明
①转出方为个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1份);
②受其他人委托转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③转出方为村集体的:村书记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④转出方为规模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2)资格证明
①受其他人委托转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
②转出方为村集体所有权的: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流转土地的决议复印件1份。(决议中须包含流转面积、流转期限、流转价款、具体方位,需有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签名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同时提供代表签名和手印);
③转出方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股东或董事会同意流转(转出)该产权的决议复印件1份(决议中须包含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流转期限、流转价款,由股东(董事会或理事会成员)签名并加盖公章)。
(3)产权权属证明
①转出产权有政府颁发的产权证书(复印件1份);
②转出暂无政府颁发产权证书的:产权主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复印件1份(包括该产权的所有权、位置、可流转年限信息);
③如为再次流转:上次流转的流转合同、上次流转的交易鉴证书原件。
(4)转出方农村产权交易申请书(原件;填写说明:出让方申请书申请人是该村委会)。
(5)其他
①农村综合产权转让批复文件(原件);
②金寨县农村综合产权集中交易委托书(原件);
③党委扩大会会议纪要;
④关于项目的情况说明。
2.转入方需提供的资料
(1)转入方为个人
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1份)。
(2)转入方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
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其他
①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信息明细表 (原件);
②转入方农村产权交易申请书 (原件);
③农村综合产权证颁证申请表(原件)。
(备注:以上材料只需一份。转出方、转入方所需要的相关表格、申请等,请登录金寨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http://www.jznj.org.cn/article/zlxz/cqjyl/)下载。)
六、办理流程
1.村受理交易资料,乡镇对交易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初审;
2.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交易资料复审,复审通过后发布交易公告,公告发布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luan.gov.cn/jyxx/001005/jysearch.html,组织意向转入方进场交易。
七、承诺办结时限
材料齐全、真实、合法,协议流转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采取其他流转方式的按法律规定时限办理。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咨询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564-7350813
十、监督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
电话:0564-7350812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
电话:0564-7350768
十一、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和现场办理
十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 址: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6楼1616室
金寨县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不见面
开标评标办理指南
一、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评标
二、承办机构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部
三、服务对象
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评标评审专家。
四、办事依据
1.《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2.《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试行)》。
五、办理材料
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应开评标所用文件、表格等电子件1套材料。
六、办理流程
1.工程建设招投标服务部工作人员开标前1小时准备开评标场地并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
2.开标前启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设备;
3.核验评委身份;
4.评委将手机等物品存放寄存柜;
5.评委通过电子门禁识别系统进入评标区;
6.记录开评标录音录像时间。
七、承诺办结时限
即时服务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咨询电话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564-7350878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部
电话:0564-7350796、7350766。
十、监督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
电话:0564-7350779。
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话:0564-7359100
十一、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和现场办理相结合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
http://183.162.78.64:901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十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址: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6楼。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档案查询
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
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档案查询
二、承办机构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三、服务对象
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司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
四、办事依据
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总则(V1.0)》;
2.《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业务档案查询制度》。
五、办理材料
1.查阅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或工作函(纸质原件1份);
2.查阅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现场查验)。
3.《县公管局业务档案查询审批表》(可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载)原件1份。
六、办理流程
1.申请:查阅人前往县公管局办公室,向工作人员提交介绍信或工作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县公管局业务档案查询审批表》;
2.受理:负责档案查阅的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接收相关材料,审核介绍信、查阅人身份,核查《县公管局业务档案查询审批表》后送局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填写《县公管局业务档案查询登记表》建立查询记录;
3.查阅:由负责档案查阅的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接相应股室的档案管理人员,通过电子系统或查找相关档案并调出档案供查阅人查阅(对移交至县档案馆存放的档案,由局办公室出具档案协助查询同意证明交由查阅人前往县档案馆查阅),查阅须在档案调阅室进行,且查阅活动须有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并在档案查询登记表上进行详细登记。如需摘录、复印档案内容的,应审核摘录、复印档案内容,与原文核对无误后,写明出处及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4.归档:查阅人查阅完毕后,将档案归还档案管理人员将档案归档入库。
七、承诺办结时限
即时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咨询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电话:0564-7350826
十、监督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
电话:0564-7350779
十一、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
十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 址: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6楼1618室。
金寨县未列入目录公共资源交易项目
(非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
交易指引
一、项目名称
金寨县未列入目录公共资源交易项目(非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交易
二、承办机构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三、服务对象
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
四、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2.《金寨县财政局关于规范非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工作通知》(金财购〔2022〕150号)
3.《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
五、服务范围
非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
六、办理材料
1.《金寨县行政事业单位非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申请表》(电子件,1份)。
2.采购代理协议书
3.业主CA锁(1把)或新点标证通APP(已下载安装证书)
七、采购程序
基本流程包括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等。
八、办理流程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发布采购公告、更正公告和采购文件;
2.供应商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查看并下载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发布成交公告;
4.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新点软件公司提供以上系统操作的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
九、承诺办结时限
各环节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十、收费标准
交易中心不收取相关费用
十一、咨询电话
1.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64-7350830
2.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CA办理、线上业务咨询)
电话:0564-5150936
十二、办理形式
线上办理,办理系统:
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memberLogin
十三、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 址: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6楼。
金寨县未列入目录公共资源交易项目
(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项目)
交易指引
一、项目名称
金寨县未列入目录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项目)交易
二、承办机构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金寨专区】)
三、服务对象
发包人、代理机构、供应商
四、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3.《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16号令)
五、服务范围
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项目
六、办理材料
1.金寨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发包)见证登记表(电子件1份、纸质件3份)。
2.立项批复文件、资金落实证明文件(纸质件、扫描件各1份)。
3.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纸质件、扫描件各1份)。
4.招标(发包)代理协议书(纸质件、扫描件各1份)。
七、发包程序
基本流程包括项目见证登记、发包公告和发包文件发布、项目发包、评委抽取申请、成交结果公告、成交通知书发放等。
八、办理流程
(一)项目见证登记
1.发包人(或委托代理机构)提交上述办理材料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业务股办理项目见证登记。
2.代理机构使用数字证书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填报项目信息。
3.发包人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平台确认项目信息,项目信息有误的退回,由代理机构修改后重新提交。信息无误后提交至发包人审核。
4.发包人审核项目信息、注册材料完整准确后予以登记,否则退回至发包人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二)发包公告和发包文件发布
1.项目受理后,代理机构登录平台使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用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编辑发包公告和文件,同时上传与发包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提交至发包人确认。发包文件正文需代理机构电子签章。
2.发包人登录平台确认发包公告和文件内容准确无误后审核通过。
(三)项目发包
1.供应商登录平台获取发包文件,按照发包文件要求使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用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平台,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发包人和代理机构在发包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在“开标大厅系统”在线召开发包会议并邀请供应商参加,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发包会议全程由系统直播并录音录像。
3.发包人和代理机构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公布供应商名称、响应报价等信息,供应商对发包过程有异议的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现场提出。
(四)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发包人或代理机构可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金寨专区)系统中提交抽取评委申请,县交易中心提供自助抽取服务。
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小组)组建后,按照发包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评审方法确定成交人。
(五)成交结果公告
1.发包会结束后,代理机构登录平台在线编辑成交结果公告,电子签章后提交至发包人确认。公告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发包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发包时间、成交价、成交工期、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姓名及资格、公告时间以及提出质疑和投诉渠道等信息。
2.发包人登录平台确认成交结果公告信息完整正确后审核通过。
3.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质疑的,可在发包文件和成交结果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出。
(六)发放成交通知书
1.成交结果公告后无异议,代理机构登录平台,在线编辑成交通知书,由代理机构电子签章后提交至发包人确认。
2.发包人登录平台确认成交通知书信息完整正确后电子签章完成审核。
3.县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登录平台,对发包人审核通过的成交通知书进行见证发放。
4.期间,如有质疑、投诉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九、承诺办结时限
各环节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十、收费标准
交易中心不收取相关费用。
十一、咨询电话
1.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64-7350766
2.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CA办理:0564-5150936
线上业务咨询:4009280095)
十二、办理形式
线上办理,办理系统:https://www.etrading.cn/。
十三、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址: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6楼。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规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办事流程,明确办事依据,提高服务效率。
二、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总则》
《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
《安徽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试行)》
《关于落实投标保证金“免申即退”要求进一步规范投标保证金收退工作的通知》
《金寨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处置交易的通知》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租赁出让审核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业务档案查询制度》
《金寨县财政局关于规范非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工作通知》
三、起草过程:
2024年7月22日,六安市公管局印发修订后的《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细则》。我局于2024年 8月1日前修订了《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4版)》(征求意见稿),为了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决定于8月2日-9月1日期间,通过金寨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意见征集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主要内容:
金寨县工程建设招标项目登记办事指南
金寨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办事指南
金寨县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场地预约办事指南
金寨县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办事指南
金寨县工程建设项目资料归档办事指南
金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投诉处理办事指南
金寨县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国有建设用地及矿产使用权出让项目投标(竞买)保证金退还办事指南
金寨县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合同公开办事指南
金寨县国有建设用地及矿产使用权出让交易项目登记办事指南
金寨县国有建设用地及矿产使用权出让公告和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办事指南
金寨县国有产权交易办事指南
金寨县政府采购项目备案办事指南
金寨县政府采购项目登记办事指南
金寨县政府采购项目公告和公示信息公开办事指南
金寨县政府采购合同公开办事指南
金寨县政府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办事指南
金寨县政府采购项目资料归档办事指南
金寨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办事指南
金寨县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评标办理指南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档案查询办事指南
金寨县未列入目录公共资源交易项目(非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交易指引
金寨县未列入目录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指引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2024年8月2日-2024年9月1日, 《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4版)
》 修订意见征集稿共收到来自线下电话反馈意见1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反馈来源 | 内容 | 采纳与否 | 理由 |
1 | 李先生 (线下电话反馈178****4452) |
第二个指南办理地点缺失 | 采纳 | 内容缺失,增加线下办理渠道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2024年9月2日 9时38分
2024年8月2日-9月1日,《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4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收到线上及其他渠道反馈意见共1条,采纳1条、不采纳0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反馈来源 | 内容 | 采纳与否 | 理由 |
1 | 李先生 (线下电话反馈178****4452) |
第二个指南办理地点缺失 | 采纳 | 内容缺失,增加线下办理渠道 |
文件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2024版)
二〇二四年九月
金寨县工程建设招标项目登记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
工程建设招标项目登记
二、承办机构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业务股
三、服务对象
建设工程招标人、代理机构。
四、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3.《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五、办理材料
1.项目立项批复文件(电子扫描件1份);
2.资金落实证明(电子件各1份);
3.项目审图合格证电子件一份(如有);
4.项目规划许可证电子件一份(如有);
5.招标委托代理协议书(电子件各一份);
6.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相关材料(电子件1份)。
7.若属绿色通道容缺办理项目,由招标人提供承诺件。
六、办理流程
项目登记: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提交办理材料,公管局业务股在线进行见证。
七、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咨询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业务股
电话:0564-7350798
十、监督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
电话:0564-7350768
十一、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办理系统: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jsgcztbmis2/pages/projectreg/Project_List?ProjectJYType=B
十二、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金寨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
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发布
二、承办机构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业务股
三、服务对象
招标人、代理机构
四、办理条件
招标公告(补充公告,如有)及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确认。
五、办事依据
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第十五条;
2.《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总则》第6.4.1条。
六、办理材料
1.招标人已确认的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示(电子版,1份);
2.招标人CA锁(1把)或新点标证通APP(已下载安装证书)。
七、办理流程
1.招标代理机构具体项目经办人员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新增招标公告,编辑完成后提交至招标人;
2.招标人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后台,审查招标公告内容无误后,在线签章提交至局业务股见证,经见证公告完整性无误后,确认发布。
八、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免费
十、咨询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业务股
电话:0564-7350798
十一、监督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
电话:0564-7350768
十二、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办理系统: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jsgcztbmis2/pages/zhaobiaogonggao/ZBGG_List?ProjectJYType=B
十三、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地点: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6楼1617室。
金寨县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
场地预约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场地预约
二、承办机构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信息部
三、服务对象
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
四、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 总则(V1.0)》。
五、办理材料
开标时间与场所申请(网上电子件1份);
六、办理流程
1.根据场地预约情况,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上预约时间、场地;
2.服务责任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确认;
3.时间、场地预约后确定需要变更的,由代理机构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网上进行变更,工程建设招投标服务部工作人员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确认。
七、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咨询电话
工程建设项目:0564-7350776
政府采购项目:0564-7350799
十、监督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
电话:0564-7350768
十一、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luan.gov.cn/wailian/supervise.html
十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 址: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6楼1617室(工程类)、1612室(采购类)。
金寨县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评标
评审专家抽取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评标评审专家抽取
二、承办机构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服务对象
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四、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3.《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
五、办理材料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场交易的项目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向局监督股(工程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采购类)提交专家抽取申请在线办理审核;
2.非必须进场交易项目需要抽取专家评委的需通过系统向交易中心提交以下材料(电子扫描件)
(1) 专家抽取申请函(原件PDF扫描件1份,加盖招标(采购)单位及其代理机构(如有)公章);
(2)《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登记表》(原件PDF扫描件1份);
(3)《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条件表》(原件PDF扫描件1份);
(4)《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回避单位表》(原件PDF扫描件1份)。
备注:以上所需材料可从本指南附件中下载,并加盖公章。
六、办理流程
1.进场交易项目由代理机构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在线提交“评标委员会组建申请”,经项目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推送至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进行自助或人工抽取;非进场交易项目由代理机构或项目实施主体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工程建设"版块"非进场评委抽取申请"中填录项目信息并提交经项目实施主体盖章的《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登记表》《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条件表》和《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回避单位表》PDF扫描件。非进场交易项目可提前1个工作日将申请在线提交至综合信息部,避免临时抽取;提交申请前,代理机构或项目实施主体应合理设置需抽取的评标评审专家的专业和备选专业、人数要求、集合时间、集合地点、应回避的单位和专家信息等;
2.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根据电子交易系统推送的项目信息进行自动抽取或交易中心抽取终端操作人员按照电子交易系统推送的项目信息在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进行人工抽取(抽取方式根据实施主体的需要在提交申请时选择),如选择自动抽取则有可能会因专家资源不足、专家请假、专家现场回避等原因暂停抽取,需及时告知交易中心抽取终端操作人员更改相应条件后继续抽取。如选择人工抽取则需要项目实施主体代表和项目监管部门人员到达交易中心现场后由交易中心抽取终端操作人员按照系统中已审核通过的申请信息设置相应条件后抽取;
3.抽取工作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监管人员和抽取终端操作人员在《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抽取结果表》上签字确认,项目实施主体和交易中心各执一份留存备案。
七、承诺办结时限
即时办理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咨询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564-7350765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564-7350878
十、监督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
电话:0564-7350779
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话:0564-7359100
十一、办理形式
1.进场交易项目按照系统流程在线申请,经项目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至现场办理。
办理系统: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工程建设: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pbzjmis/pages/project_new/Project_List?UseType=2&ProjectJYType=B
政府采购: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pbzjmis/pages/project_new/Project_List?UseType=2&ProjectJYType=M
2.非进场交易项目需提供申请材料电子版,中心审核通过后至现场办理。
十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 址: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6楼1611室、1613室。
金寨县工程建设项目资料归档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
工程建设项目资料归档
二、承办机构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业务股
三、办事依据
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第十五条;
2.《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总则》。
四、办理材料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完成后,由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资料归档,包括:
1.项目登记信息(项目注册)电子版文件资料:项目立项批复、项目审图合格证(如有)、资金落实证明或计划表、项目规划许可证(如有)、委托招标代理协议书。;
2.交易过程电子版文件资料:招标公告信息、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投标保证金明细表、评标报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录音录像资料电子件各1份。
五、办理流程
项目交易结束后,项目交易资料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收集归档,开评标录音录像由县交易中心建设项目部自行刻录。
六、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免费
八、咨询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业务股
电话:0564-7350798
九、监督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
电话:0564-7350779
十、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办理系统: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ggzy.luan.gov.cn/EpointDzda/frame/fui/pages/themes/grace/grace
十一、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 址: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6楼1623室。
金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投诉处理
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
工程建设项目投诉处理
二、承办机构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
三、服务对象
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等
四、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五、办理材料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六、办理流程
县公管局收到投诉书后,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视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1.不符合投诉处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投诉人;
2.对符合投诉处理条件,但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投诉,书面告知投诉人向其他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对于符合投诉处理条件并决定受理的,收到投诉书之日即为正式受理。县公管局正式受理投诉后,听取被投诉人陈述、申辩,进行调查取证,直至作出投诉处理决定。
七、办理形式
投诉人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提交书面材料至监督股或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发起投诉。
网上办理系统: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jsgcztbmis2/pages/complaintnew/Complaint_List?(此操作在具体项目中完成,此地址跳转到建设工程项目列表)
八、承诺办结时限
工程建设项目投诉自受理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作出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九、收费标准
免费
十、咨询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
电话:0564-7350779
十一、监督电话
金寨县纪委、县监察委员会派驻县行政审批局纪检监察组
电话:0564-7356359
十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 址: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6楼1622室。
金寨县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标候选人、
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
工程建设项目发布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公示
二、办理机构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部
三、办理条件
评标已完成
四、服务对象
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五、办事依据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总则》第6.6条:交易活动结束后,应通知交易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及时对交易结果进行公示(公告)。并在公示(公告)之前,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对其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内容。
六、办理材料
1.评标一览表(系统内电子件,一份);
2.业主数字证书;
3.项目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编号,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名称、地址、拟中标金额,以及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拟委派项目经理的姓名、资格证书编号,以及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业绩等。
七、办理流程
1.招标代理机构具体项目经办人员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新增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公示,编辑完成后提交至招标人;
2.招标人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后台,审查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内容无误后,在线签章提交至局监督股审核;
3.监督股审核通过,流转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部,经审核公告完整性无误后,确认发布;
4.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如有公共资源交易竞争主体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中标结果损害了其合法权益或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规定而向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应予以妥善处理并答复。对答复不满意或没有在规定时间答复的,在规定时间内可以向县公管局投诉。
八、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免费
十、咨询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部
电话:0564-7350766
十一、监督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
电话:0564-7350768
十二、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办理系统: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候选人公示网址: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jsgcztbmis2/pages/candidatepub/CandidatePub_List
中标结果公告网址: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jsgcztbmis2/pages/zhongbiaogongshi/ZBGS_List?ProjectJYType=B
十三、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 址: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6楼1610室。
建设工程、国有建设用地及矿产使用权出让项目投标(竞买)保证金退还办事指南
一、办事项目名称
金寨县建设工程、国有建设用地及矿产使用权出让项目投标(竞买)保证金退还。
二、承办机构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
三、服务对象
招标人、投标人,出让人、竞买人,代理机构。
四、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4.《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
5.《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
6.《关于落实投标保证金“免申即退”要求进一步规范投标保证金收退工作的通知》。
五、办理材料
1.代理机构发起对不符合“免申即退”投标保证金退款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按照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流程推送指令;
2.国有建设用地及矿产使用权出让项目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由出让人按照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流程推送指令;
3.按项目交易文件的约定转为成交价款的国有建设用地及矿产使用权出让项目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提供保证金退款函(原件1份)。
六、办理流程
(一)工程建设项目
1.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次工作日,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提交除中标候选人外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指令。
2.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次工作日,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提交除中标人外的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指令。
3.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及时完成合同签订与公开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及时完成合同签订,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合同线上公开的,次工作日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指令。
(2)未及时完成合同签订与公开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未及时完成合同签订和合同线上公开的,电子交易系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31日(如果当天为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自动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指令。
4.对符合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易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提交退还指令前,及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保证金冻结”模块将该投标保证金设置为“冻结”状态,同时提交依法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二)国有建设用地及矿产使用权出让项目竞买保证金退还
1.国有建设用地及矿产使用权出让项目完成后,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由出让人在电子交易系统推送退款指令,经局监督股工作人员及局分管负责人审核通过后,退款指令发送至退款银行,相关银行在收到退款指令后即时办理未竞得人的保证金退还。
2.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由出让人出具土地出让金缴款通知书,经局负责人同意,局监督股工作人员在缴款通知书规定期限内办理缴入金库。
七、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咨询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电话:0564-7350779。
十、监督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电话:0564-7350768。
十一、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建设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及矿产使用权出让项目),办理系统: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工程建设项目保证金退还网址: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bzjztbmis2/pages/bzjrefund/BzjRefund_List?projectjiaoyitype。
现场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及矿产使用权出让项目竞得人保证金)。
十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 址: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县政务中心综合楼16楼。
金寨县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合同公开
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
工程建设招标项目合同公开
二、办理机构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建设部
三、服务对象
招标人、中标人
四、申请条件
合同签订后
五、办事依据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总则》第6.7条:自交易项目的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应按照有关规定将合同标的名称、合同金额等主要内容在电子服务系统予以公开,并同步推送至相关法定媒介以及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有关行业监督网,内容应保持一致。
六、办理材料
1.合同扫描件(PDF电子件,一份);
2.招标人数字证书或新点标证通APP(已下载安装证书);
3.中标人数字证书。
七、办理流程
1.招标人使用数字证书或新点标证通APP扫码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后台,上传合同电子件并签章提交;
2.中标人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后台,审查合同文本内容无误后,在线签章提交;
3.县交易中心建设项目部审查合同是否完整合规,无问题后确认公开。
八、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免费
十、咨询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部
电话:0564-7350766
十一、监督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
电话:0564-7350768
十二、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办理系统: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招标人网址: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jsgcztbmis2/pages/hetongbeian/HTBA_List?ProjectJYType=B。
中标人网址: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memberLogin(此地址跳转到建设工程项目列表)。
十三、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 址: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6楼。
金寨县国有建设用地及矿产使用权出让交易
项目登记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
金寨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矿业权出让项目登记
二、办理机构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部
三、服务对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矿业权出让人
四、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
5.《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
五、办理流程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出让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录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公开出让项目信息,核对完整性、准确性后推送国土资源交易部。
2.国土资源交易部工作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线见证。
六、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免费
八、咨询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部
电话:0564-7350765
九、监督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
电话:0564-7350779
十、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办理系统: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项目登记网址: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tdjyztbmis/pages/projectreg/ProjectReg_List
十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金寨县国有建设用地及矿产使用权出让公告和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
金寨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矿业权出让公告和成交结果公告发布
二、办理机构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部
三、服务对象
国有建设用地及矿业权出让人
四、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
3.《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5.《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
五、办理材料
1.出让公告办理材料
出让公告、公开出让文件(电子件各1份)。
2.成交结果公告办理材料
成交结果公告(电子件,1份)。
六、办理流程
1.出让公告
(1)出让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经县政府同意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公开出让公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公开出让文件,核对完整性、准确性后推送国土资源交易部;
(2)国土资源交易部工作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线见证发布。
2.成交结果公告
(1)出让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成交结果公告,核对完整性、准确性后推送至国土资源交易部;
(2)国土资源交易部工作人员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线见证发布。
七、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咨询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部
电话:0564-7350765
十、监督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
电话:0564-7350779
十一、办理形式
在线办理,办理系统: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出让公告发布在线办理网址: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tdjyztbmis/pages/zhaobiaogonggao/ZhaoBiaoGG_List
成交公告发布在线办理网址: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tdjyztbmis/pages/zhongbiaogonggao/ZhongBiaoGG_List?ProjectJYType=T
十二、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金寨县国有产权交易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
国有产权交易(企业国有资产交易)
二、承办机构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金寨分中心
三、服务对象
国有产权(企业国有资产)转让方、受让方
四、办事依据
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2.《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3.《安徽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4.《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14部委第39号令);
5.《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
6.《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
五、办理材料
1.转让决策文件1份(电子件);
2.转让行为报批与主管部门批复文件1份(电子件);
3.资产处置方案1份(电子件);
4.处置资产权属证明1份(电子件);
5.资产评估报告与评估结果备案表1份(电子件);
6.委托合同2份(电子件)。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网上提交上述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对提交资料进行受理、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通过;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退回并要求修改,直至符合要求。
七、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收费
九、咨询电话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金寨分中心
电话:0564-7350836
十、监督电话
金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 0564-7359063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监督股
电话:0564-7350779
十一、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十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 址: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6楼1611室。
金寨县政府采购项目备案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项目备案
二、承办机构
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三、服务对象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服务机构
四、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4.《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5.《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6.《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五、办理材料
1.政府采购任务书(电子件,1份);
2.采购代理协议(电子件,1份);
3.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含采购需求)(电子件,1份)。
六、办理流程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提交政府采购任务书和采购代理协议进行项目注册,注册完成后网上提交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含采购需求),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审核备案。
七、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咨询电话
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电话:0564-7359058
十、监督电话
金寨县财政局监督检查股,电话:0564-7359039
十一、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网址: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zfcgztbmis/pages/projectmanage/ProjectManage_List。
十二、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金寨县政府采购项目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事项目名称
项目登记
二、承办机构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服务对象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四、办事依据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
五、办理材料
1.采购人CA锁(1把)或六安公共资源App(已下载安装证书);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CA锁(1把);
3.政府采购任务书(电子件,1份);
4.采购代理协议(电子件,1份)。
六、办理流程
1.采购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政府采购任务书(电子件1份)和采购代理协议(电子件,1份)并盖章,在线完成项目注册;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员(或县政府采购中心前段服务责任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善项目注册内容;
3.政府采购服务责任人徐洋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在线确认内容;
4.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监管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系统,在线备案。
七、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咨询电话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564-7350878,0564-7350830,0564-7350799
十、监督电话
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电话:0564-7359058
十一、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办理系统: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办理网址:
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zfcgztbmis/pages/projectmanage/ProjectManage_List
十二、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金寨县政府采购项目公告和公示信息公开
办事指南
一、办事项目名称
公告和公示信息公开
二、承办机构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服务对象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
四、办事依据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
五、办理材料
1.采购人CA锁(1把)或六安公共资源App(已下载安装证书);
2.代理机构CA锁(1把)。
六、办理流程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员(或县政府采购中心前段服务责任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公告(公示);
2.采购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确认公告(公示);
3.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监管人员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在线对公告(公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
4.政府采购中心服务责任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在线确认公告(公示)的完整性并发布。同时由系统自动推送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金寨县人民政府网;
5.公告(公示)发布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需要变更公告(公示),仍需按上述程序进行。
七、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咨询电话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564-7350878、0564-7350830,0564-7350799
十、监督电话
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电话:0564-7359058
十一、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办理系统: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办理网址:
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zfcgztbmis/pages/zhaobiaogginfo/ZBGG_List
十二、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金寨县政府采购合同公开办事指南
一、办事项目名称
金寨县政府采购合同公开
二、承办机构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服务对象
采购人、供应商
四、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五、办理材料
1.采购人CA锁(1把)或六安公共资源新点标证通App(已下载安装证书);
2.中标(成交)供应商CA锁(1把);
3.合同文本(电子件,一份)。
六、办理流程
1.采购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合同文本,在线签订并提交至中标(成交)供应商;
2.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接收采购人推送的合同文本,在线完成签订并提交;
3.县政府采购中心服务责任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在线确认并发布。
七、承诺办结时限
一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咨询电话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汪滢
电话0564-7350830
十、监督电话
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电话:0564-7359100
十一、办理形式
在线办理;
办理系统: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办理网址:
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zfcgztbmis/pages/hetongba/HeTongBA_List
十二、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金寨县政府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二、承办机构
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三、服务对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等
四、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五、办理材料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六、办理流程
县财政局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投诉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在收到投诉书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通知投诉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2.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投诉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部门提起投诉;
4.投诉符合规定的,自收到投诉书之日起即为受理,并在收到投诉后8个工作日内向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
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财政局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县财政局处理投诉事项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书面审查、调查取证或质证完毕后作出投诉处理决定。
七、办理形式
投诉人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现场提交或者邮寄书面投诉材料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八、承诺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九、收费标准
免费
十、咨询电话
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电话:0564-7359100
十一、监督电话
金寨县财政局监督股
电话:0564-7359039
十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 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金寨县财政局办公大楼五楼。
金寨县政府采购项目资料归档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
金寨县政府采购项目资料归档
二、承办机构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服务对象
采购人、代理机构
四、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3.《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总则(V1.0)》。
五、办理材料(以下材料均为电子件,1份)
1.金寨县政府采购项目任务书;
2.委托代理协议;
3.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4.评审报告;
5.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6.中标(成交)通知书;
7.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
8.政府采购合同;
9.有关变更信息以及质疑答复(如有);
10.投诉处理决定(如有);
11.开评标过程录音录像(硬盘存储)。
六、办理流程
电子档案由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自动归档,无需人工操作,开评标录音录像由信息和电子采购部自行下载。
七、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咨询电话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564-7350878、7350830、7350799
十、监督电话
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电话:0564-7359100
十一、办理形式
在线办理,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网址:
http://ggzy.luan.gov.cn/EpointDzda/frame/fui/pages/themes/grace/grace
十二、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金寨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村级资源性资产、村级经营性资产、村级非经营性资产)
二、承办机构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服务对象
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各市场主体
四、办事依据
《金寨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金政办〔2015〕13号);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金政办秘〔2017〕260号);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处置交易的通知》(金政办秘〔2019〕113号)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租赁出让审核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金政办〔2021〕4号)。
五、办理材料
1.转出方需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明
①转出方为个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1份);
②受其他人委托转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③转出方为村集体的:村书记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④转出方为规模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2)资格证明
①受其他人委托转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
②转出方为村集体所有权的: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流转土地的决议复印件1份。(决议中须包含流转面积、流转期限、流转价款、具体方位,需有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签名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同时提供代表签名和手印);
③转出方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股东或董事会同意流转(转出)该产权的决议复印件1份(决议中须包含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流转期限、流转价款,由股东(董事会或理事会成员)签名并加盖公章)。
(3)产权权属证明
①转出产权有政府颁发的产权证书(复印件1份);
②转出暂无政府颁发产权证书的:产权主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复印件1份(包括该产权的所有权、位置、可流转年限信息);
③如为再次流转:上次流转的流转合同、上次流转的交易鉴证书原件。
(4)转出方农村产权交易申请书(原件;填写说明:出让方申请书申请人是该村委会)。
(5)其他
①农村综合产权转让批复文件(原件);
②金寨县农村综合产权集中交易委托书(原件);
③党委扩大会会议纪要;
④关于项目的情况说明。
2.转入方需提供的资料
(1)转入方为个人
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1份)。
(2)转入方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
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其他
①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信息明细表 (原件);
②转入方农村产权交易申请书 (原件);
③农村综合产权证颁证申请表(原件)。
(备注:以上材料只需一份。转出方、转入方所需要的相关表格、申请等,请登录金寨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http://www.jznj.org.cn/article/zlxz/cqjyl/)下载。)
六、办理流程
1.村受理交易资料,乡镇对交易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初审;
2.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交易资料复审,复审通过后发布交易公告,公告发布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luan.gov.cn/jyxx/001005/jysearch.html,组织意向转入方进场交易。
七、承诺办结时限
材料齐全、真实、合法,协议流转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采取其他流转方式的按法律规定时限办理。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咨询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564-7350813
十、监督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
电话:0564-7350812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
电话:0564-7350768
十一、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和现场办理
十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 址: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6楼1616室
金寨县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不见面
开标评标办理指南
一、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评标
二、承办机构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部
三、服务对象
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评标评审专家。
四、办事依据
1.《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2.《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试行)》。
五、办理材料
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应开评标所用文件、表格等电子件1套材料。
六、办理流程
1.工程建设招投标服务部工作人员开标前1小时准备开评标场地并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
2.开标前启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设备;
3.核验评委身份;
4.评委将手机等物品存放寄存柜;
5.评委通过电子门禁识别系统进入评标区;
6.记录开评标录音录像时间。
七、承诺办结时限
即时服务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咨询电话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564-7350878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部
电话:0564-7350796、7350766。
十、监督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
电话:0564-7350779。
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话:0564-7359100
十一、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和现场办理相结合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
http://183.162.78.64:901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十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址: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6楼。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档案查询
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
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档案查询
二、承办机构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三、服务对象
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司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
四、办事依据
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总则(V1.0)》;
2.《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业务档案查询制度》。
五、办理材料
1.查阅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或工作函(纸质原件1份);
2.查阅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现场查验)。
3.《县公管局业务档案查询审批表》(可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载)原件1份。
六、办理流程
1.申请:查阅人前往县公管局办公室,向工作人员提交介绍信或工作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县公管局业务档案查询审批表》;
2.受理:负责档案查阅的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接收相关材料,审核介绍信、查阅人身份,核查《县公管局业务档案查询审批表》后送局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填写《县公管局业务档案查询登记表》建立查询记录;
3.查阅:由负责档案查阅的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接相应股室的档案管理人员,通过电子系统或查找相关档案并调出档案供查阅人查阅(对移交至县档案馆存放的档案,由局办公室出具档案协助查询同意证明交由查阅人前往县档案馆查阅),查阅须在档案调阅室进行,且查阅活动须有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并在档案查询登记表上进行详细登记。如需摘录、复印档案内容的,应审核摘录、复印档案内容,与原文核对无误后,写明出处及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4.归档:查阅人查阅完毕后,将档案归还档案管理人员将档案归档入库。
七、承诺办结时限
即时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咨询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电话:0564-7350826
十、监督电话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
电话:0564-7350779
十一、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
十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 址: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6楼1618室。
金寨县未列入目录公共资源交易项目
(非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
交易指引
一、项目名称
金寨县未列入目录公共资源交易项目(非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交易
二、承办机构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三、服务对象
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
四、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2.《金寨县财政局关于规范非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工作通知》(金财购〔2022〕150号)
3.《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
五、服务范围
非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
六、办理材料
1.《金寨县行政事业单位非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申请表》(电子件,1份)。
2.采购代理协议书
3.业主CA锁(1把)或新点标证通APP(已下载安装证书)
七、采购程序
基本流程包括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等。
八、办理流程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发布采购公告、更正公告和采购文件;
2.供应商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查看并下载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发布成交公告;
4.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新点软件公司提供以上系统操作的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
九、承诺办结时限
各环节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十、收费标准
交易中心不收取相关费用
十一、咨询电话
1.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64-7350830
2.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CA办理、线上业务咨询)
电话:0564-5150936
十二、办理形式
线上办理,办理系统:
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memberLogin
十三、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 址: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6楼。
金寨县未列入目录公共资源交易项目
(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项目)
交易指引
一、项目名称
金寨县未列入目录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项目)交易
二、承办机构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金寨专区】)
三、服务对象
发包人、代理机构、供应商
四、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3.《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16号令)
五、服务范围
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项目
六、办理材料
1.金寨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发包)见证登记表(电子件1份、纸质件3份)。
2.立项批复文件、资金落实证明文件(纸质件、扫描件各1份)。
3.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纸质件、扫描件各1份)。
4.招标(发包)代理协议书(纸质件、扫描件各1份)。
七、发包程序
基本流程包括项目见证登记、发包公告和发包文件发布、项目发包、评委抽取申请、成交结果公告、成交通知书发放等。
八、办理流程
(一)项目见证登记
1.发包人(或委托代理机构)提交上述办理材料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业务股办理项目见证登记。
2.代理机构使用数字证书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填报项目信息。
3.发包人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平台确认项目信息,项目信息有误的退回,由代理机构修改后重新提交。信息无误后提交至发包人审核。
4.发包人审核项目信息、注册材料完整准确后予以登记,否则退回至发包人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二)发包公告和发包文件发布
1.项目受理后,代理机构登录平台使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用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编辑发包公告和文件,同时上传与发包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提交至发包人确认。发包文件正文需代理机构电子签章。
2.发包人登录平台确认发包公告和文件内容准确无误后审核通过。
(三)项目发包
1.供应商登录平台获取发包文件,按照发包文件要求使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用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平台,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发包人和代理机构在发包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在“开标大厅系统”在线召开发包会议并邀请供应商参加,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发包会议全程由系统直播并录音录像。
3.发包人和代理机构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公布供应商名称、响应报价等信息,供应商对发包过程有异议的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现场提出。
(四)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发包人或代理机构可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金寨专区)系统中提交抽取评委申请,县交易中心提供自助抽取服务。
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小组)组建后,按照发包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评审方法确定成交人。
(五)成交结果公告
1.发包会结束后,代理机构登录平台在线编辑成交结果公告,电子签章后提交至发包人确认。公告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发包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发包时间、成交价、成交工期、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姓名及资格、公告时间以及提出质疑和投诉渠道等信息。
2.发包人登录平台确认成交结果公告信息完整正确后审核通过。
3.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质疑的,可在发包文件和成交结果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出。
(六)发放成交通知书
1.成交结果公告后无异议,代理机构登录平台,在线编辑成交通知书,由代理机构电子签章后提交至发包人确认。
2.发包人登录平台确认成交通知书信息完整正确后电子签章完成审核。
3.县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登录平台,对发包人审核通过的成交通知书进行见证发放。
4.期间,如有质疑、投诉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九、承诺办结时限
各环节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十、收费标准
交易中心不收取相关费用。
十一、咨询电话
1.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64-7350766
2.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CA办理:0564-5150936
线上业务咨询:4009280095)
十二、办理形式
线上办理,办理系统:https://www.etrading.cn/。
十三、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址: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