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805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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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金寨县刑侦大队联系电话 |
来信时间: | 2024/08/05 03:15 |
来信内容: |
我是内蒙古的一名学生,四月份银行卡被贵县刑侦大队冻结了,后续一直没有人联系过我,我也一直在上学,在网上找的电话给刑侦大队打过去一直无法接通,由于本人还是在校学生,我的实际经济情况也无力支持我亲自前往贵县,想找一下刑侦大队现在的联系方式,处理一下这件事,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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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公安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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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4/08/08 16:39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单位在办理程某被诈骗一案中,发现被骗资金5500.00元流入你名下的中国建设银行账户62170004****1571内,遂我单位对该账户进行冻结。 如有其它不清楚的地方,可致电金寨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陈警官咨询,联系电话:0564-2702078。
金寨县公安局 2024年8月8日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