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819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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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来信标题: | 物业开发票要业主承担税点 |
来信时间: | 2024/08/19 13:54 |
来信内容: |
我是书香弘苑业主,今天我去交物业费,让他们开具发票,确把税点算在业主的这方,这个税不是企业应该缴纳的吗,为啥要我们业主出呢。不主动给业主开具发票那这个企业不是有偷税漏税的嫌疑,往有关部门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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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税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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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4/08/22 17:27 | ||||||||||
回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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