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82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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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来信标题: | 金寨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项目 |
来信时间: | 2024/08/22 09:47 |
来信内容: |
金寨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项目,无一金寨本地企业入围,您认为合理吗,是金寨人太笨还是金寨注册企业太差?请书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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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财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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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4/08/26 11:02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金寨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项目依据《政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组织实施,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规定,制定征集公告和征集文件的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标准等条款在公开征集公告和征集文件前,我单位会同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了严格审查,防止以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经营年限、经营规模、财务指标、产品或服务品牌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形成差别歧视待遇。本项目征集文件公告时长达20天,期间仅收到各潜在供应商对征集文件的询问,并经集体研究后,通过公开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对供应商的疑问进行了进一步解释。同时,在法定质疑期内,并未收到任何对征集公告及征集文件的质疑。 感谢您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注与监督,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致电金寨县财政局0564-7359058。感谢对财政部门的关注与监督。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