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822010 |
---|---|
信件类型: | 其他 |
来信标题: | 七号桥夜晚摆摊部分价格问题 |
来信时间: | 2024/08/22 22:35 |
来信内容: |
史河七号桥部分摊位价格偏高,一份炒饭20,十几个烧烤串100,1.8元的雪碧卖4元,说实话在任何地方都没吃过这么贵的小摊,想着散散步弄点吃的,没想到能花一百多,合理的低买高卖可以接受,毕竟做生意,但是这中间如果存在乱收费高收费,那是否有相关部门能够监管,地摊经济也是城市烟火气的一种体现,但如果存在失去监管的情况发生,出现乱收费的情况,也会对城市形象造成影响。以上留言纯属个人感受,很少在家待,不了解咱们金寨的物价,也可能是金寨的消费水平就是如此。此留言无需电联。
|
答复单位: |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 ||||||||||
---|---|---|---|---|---|---|---|---|---|---|---|
办理时间: | 2024/08/27 15:17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根据您反映问题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8月26日前往史河七号桥摆摊处调查了解情况。经查,史河七号桥周边大部分流动摊贩对其售卖的食品进行了明码标价,普通炒饭为10元/份,饮料均价在3到4元,烧烤串价格不等,炒饭、烧烤及预包装食品的价格属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对于部分未进行明码标价的摊贩,我局执法人员已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当场均已整改到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