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40826001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关于户口迁移向有关部门咨询
来信时间: 2024/08/26 03:10
来信内容:
领导,您好:我的户口在2010年之前被我亲戚转移到青山镇街道上了,特别搞笑,一家人分成两个户口本,由农业户口变成非农业户口了,而我父母的户口皆在青山镇汤店村,属于农业户口。 我现在想把我户口转移到我父母名下的户口簿,请问怎么办理?是否可行?如何办理?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公安局
办理时间: 2024/08/30 16:49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

您反映您的户口在2010年被亲戚转移到青山街道的问题,经调查了解:在1999819日,经侯某言申请,将您的户籍从青山镇余店村岭峰组农转非到青山镇青山街道,与户主贾某红关系为姑侄关系。

您所咨询的户口迁移问题,根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六十三条 〔迁移登记一般情形〕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拟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移:(一)〔直系亲属投靠迁移〕公民直系亲属之间的迁移包括:夫妻间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您已成年,因此,您暂不符合迁移条件。

如有其它不清楚的地方,可致电金寨县公安局青山派出所户政大厅咨询,联系电话:0564-2702648

    金寨县公安局

202483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