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828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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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失地农民保障补贴怎么申请 |
来信时间: | 2024/08/28 13:42 |
来信内容: |
因高铁通过,把我家山废除一半,因盖民宿,把我家田也废除一半。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失地农民保障补贴,如果可以,怎么申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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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白塔畈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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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4/09/02 08:53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收到您的来信后,我们立即查阅了相关文件,现就您咨询问题回复如下: 1.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政〔2005〕63号)和《六安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暂行办法》(六政〔2006〕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金寨县人民政府2012年制定了《金寨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金政〔2012〕3号),该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自2007年1月1日后,经县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征地的,失去全部土地或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的农业人口,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含16周岁)以上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范围。经调查了解,您户土地被征收情况尚未达到失地农民保险参保条件。 2.该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由被征地农民个人申请,所在村(社区)进行初审并登记造册,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审核,县人社、财政和国土资源部门复核,经社会公示后,报县政府批准确定。然后以村(社区)为单位,持花名册、身份证、户口簿和近期免冠照片到所在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相关手续。 经桥店村负责人与您当面沟通,您对此表示理解。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白塔畈镇人民政府办公室:0564-732800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