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90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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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来信标题: | 凤城步行街活体套圈是否合法?如不合法如何处理? |
来信时间: | 2024/09/02 08:15 |
来信内容: |
凤城步行街鸳鸯金楼店铺前有活体套圈的商贩,套圈的都动物有金鱼、荷兰猪、仓鼠、猫、狗,动物被关在仅有身体大小的笼子里,尤其小猫目测最多一个月大,但凡有些养宠常识的人都知道,这个年龄段是需要母猫喂奶的,像这样炎热天气,关在仅仅一个身体大的笼子里,且没水没粮,压根活不了几天,更不用提打疫苗做驱虫了,这样买家套回家后能有健康保障么?这样买卖动物属于合法经营么?网上已经看到有多个抖音视频反映情况,请问后续会如何处理?
我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规定“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以及用于科研、展示、演出和比赛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动物,应当附有检疫证明。”这种情况是否属于违反防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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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城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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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4/09/06 14:52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针对您反映凤城步行街流动摊贩经营活体套圈的问题,9月3日晚,我局工作人员已到现场进行管理,对该经营户进行劝阻,禁止该户在步行街摆摊经营,避免影响市容市貌。该商户现场表态后期不会在此摆摊。9月4日晚,我局工作人员在步行街多次巡查,未发现该商户摆摊经营。下一步,我局工作人员将加强对步行街的巡查管理,规范该处经营秩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