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903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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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来信标题: | 门面装修,电钻声从早到连续不断,金江新城A2住户饱受噪音折磨 |
来信时间: | 2024/09/03 13:20 |
来信内容: |
2024年八月中旬起,沿河门面装修(地址:现梅山镇老袁酒楼金江新城A区店左边店铺)。装修期间使用大功率电钻、大锤,噪音十分影响金江A2居民日常生活,A2住户不堪其扰。自其装修以来,每天早晨七点开始使用电钻,下午一点边开始继续装修。今日更甚,从早晨起装修未停,住户无法正常午休,且正值开学季,住户家中学生饱受噪音之苦,无法午休,下午学习势必会受影响。梅山现在老年人偏多,金江新城A2居民多为七十岁以上老人,实在无法忍受一刻不停的噪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装修时间应在工作日早上8点至12点,以及下午2点至6点,且一类生活区不应超过规定的分贝限制。沿河门面装修时间明显不符合规定,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按规对其监督管理,解金江新城A2住户噪音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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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城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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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4/09/05 09:30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收到您的来信后,我局立即安排人员找到该房屋业主,向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明确要求该业主立即整改,严格按照禁噪管理规定进行施工。下一步我局持续关注该店铺的装修情况,加强监管,避免噪音扰民。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