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金寨县冬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征集公告
- 起草说明
- 征集渠道
- 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现将《金寨县冬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面向公众征求修改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24年10月6日前反馈至县林业局,反馈渠道如下:
一、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为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10月6日。
二、征集方式:
(一)登录金寨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意见征集平台(https://www.ahjinzhai.gov.cn/hdjl/yjzjk/index.html)留言。
(二)电子信件。发送至邮箱(1203353700@qq.com)。
(三)书面信件。邮寄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金叶路林业局(237300),来信请注明“《金寨县冬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四)联系方式:陈主任,0564-2702303。
金寨县冬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经研究决定从2024年10月下旬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冬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方面
全面清查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按时完成违法图斑处理及整改;打击盗伐、滥伐林木违法行为;打击收购、加工、运输明知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林木的行为;打击违法使用、破坏、林地和湿地的行为。
(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方面
重点打击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捕滥猎、收购销售、食用野生动物,特别是利用电捕猎器、枪支等猎捕方式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增强广大群众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疫木管理方面
严厉打击违规违法采伐、运输、加工、经营和使用疫木及其制品行为。重点排查除治山场和附近农户房前屋后是否堆放疫木疫柴、涉木企业和个人是否加工利用疫木、建设工地是否违规使用松木及其制品等行为。
二、工作部署
(一)成立组织。县林业局成立冬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充分发挥乡、村级林长及护林员的作用,精心安排,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二)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标语、宣传栏、宣传车、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活动,宣传森林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县林业局将结合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开展宣传活动,做好与县电视台的联系、宣传内容的提供、全县范围内共用宣传资料的准备以及全县声频宣传的录音准备,适时在媒体报道破坏森林资源的典型案例。通过广泛宣传教育,使全县广大干群不想、不愿、不敢破坏森林资源。要设立破坏森林资源线索举报箱,严格按照县文明办《文明金寨有奖举报办法(试行)》(金文明办〔2020〕18号)规定兑现奖励,激励全社会人员参与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三)全面排查。要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护林员的作用,组织公安、林业等部门对辖区内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对重点人群,林区秩序混乱的区域要重点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死面。
(四)从严打击。对接到的报案、举报以及排查出来的案件线索,要快速反应,根据职能和权限,及时查处或移交有关单位查处,依法从严处理到位,达到处罚一人,教育一片,查处一案,震慑一方的作用。要加大巡查、检查的密度和力度,发现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要追根溯源,依法从严处罚。
三、时间步骤
从2024年10月下旬开始,12月底结束,安排部署、排查处理、总结提高三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10月25日至10月31日)
召开会议、成立组织、宣传发动、制定方案、设立举报。
(二)排查处理阶段(11月1日至12月20日)
开展巡查、重点检查、收集线索、立案查处、涉刑案件移送。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
统计上报战果、总结专项行动经验,找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森林资源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不流于形式,不敷衍塞责。
(二)依法查处。要对涉林案件应立尽立,立查立改,严惩一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分子,坚决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不得出现有案不查,违规从轻处罚,以罚代刑等情况。专项行动期间,县林业局将对此项工作开展检查督查。
(三)健全机制。要制定乡镇、村级林长巡林任务清单,切实履行林长职责,要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建立奖惩机制,进一步落实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职责,要聚焦森林资源管理的薄弱环节,加大监管力量,要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森林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
关于《金寨县冬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起草说明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草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林草局部署安排,牢固树立和践行“两山”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紧抓金寨县冬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易发多发的关键时间节点,加大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力度,维护全县森林生态安全。
二、决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植物检疫条例》《安徽省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安徽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由金寨县林业局执法股同森林资源管理股,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森林资源管理实际,进行充分调研和讨论,8月中旬由局执法股牵头起草,8月下旬向森林资源管理股等相关股室征求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
四、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