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金寨县冬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征集公告
- 起草说明
- 征集渠道
- 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 文件
- 解读
现将《金寨县冬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面向公众征求修改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24年10月6日前反馈至县林业局,反馈渠道如下:
一、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为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10月6日。
二、征集方式:
(一)登录金寨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意见征集平台(https://www.ahjinzhai.gov.cn/hdjl/yjzjk/index.html)留言。
(二)电子信件。发送至邮箱(1203353700@qq.com)。
(三)书面信件。邮寄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金叶路林业局(237300),来信请注明“《金寨县冬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四)联系方式:陈主任,0564-2702303。
金寨县冬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经研究决定从2024年10月下旬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冬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方面
全面清查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按时完成违法图斑处理及整改;打击盗伐、滥伐林木违法行为;打击收购、加工、运输明知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林木的行为;打击违法使用、破坏、林地和湿地的行为。
(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方面
重点打击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捕滥猎、收购销售、食用野生动物,特别是利用电捕猎器、枪支等猎捕方式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增强广大群众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疫木管理方面
严厉打击违规违法采伐、运输、加工、经营和使用疫木及其制品行为。重点排查除治山场和附近农户房前屋后是否堆放疫木疫柴、涉木企业和个人是否加工利用疫木、建设工地是否违规使用松木及其制品等行为。
二、工作部署
(一)成立组织。县林业局成立冬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充分发挥乡、村级林长及护林员的作用,精心安排,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二)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标语、宣传栏、宣传车、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活动,宣传森林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县林业局将结合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开展宣传活动,做好与县电视台的联系、宣传内容的提供、全县范围内共用宣传资料的准备以及全县声频宣传的录音准备,适时在媒体报道破坏森林资源的典型案例。通过广泛宣传教育,使全县广大干群不想、不愿、不敢破坏森林资源。要设立破坏森林资源线索举报箱,严格按照县文明办《文明金寨有奖举报办法(试行)》(金文明办〔2020〕18号)规定兑现奖励,激励全社会人员参与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三)全面排查。要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护林员的作用,组织公安、林业等部门对辖区内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对重点人群,林区秩序混乱的区域要重点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死面。
(四)从严打击。对接到的报案、举报以及排查出来的案件线索,要快速反应,根据职能和权限,及时查处或移交有关单位查处,依法从严处理到位,达到处罚一人,教育一片,查处一案,震慑一方的作用。要加大巡查、检查的密度和力度,发现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要追根溯源,依法从严处罚。
三、时间步骤
从2024年10月下旬开始,12月底结束,安排部署、排查处理、总结提高三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10月25日至10月31日)
召开会议、成立组织、宣传发动、制定方案、设立举报。
(二)排查处理阶段(11月1日至12月20日)
开展巡查、重点检查、收集线索、立案查处、涉刑案件移送。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
统计上报战果、总结专项行动经验,找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森林资源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不流于形式,不敷衍塞责。
(二)依法查处。要对涉林案件应立尽立,立查立改,严惩一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分子,坚决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不得出现有案不查,违规从轻处罚,以罚代刑等情况。专项行动期间,县林业局将对此项工作开展检查督查。
(三)健全机制。要制定乡镇、村级林长巡林任务清单,切实履行林长职责,要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建立奖惩机制,进一步落实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职责,要聚焦森林资源管理的薄弱环节,加大监管力量,要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森林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
关于《金寨县冬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起草说明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草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林草局部署安排,牢固树立和践行“两山”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紧抓金寨县冬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易发多发的关键时间节点,加大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力度,维护全县森林生态安全。
二、决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植物检疫条例》《安徽省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安徽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由金寨县林业局执法股同森林资源管理股,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森林资源管理实际,进行充分调研和讨论,8月中旬由局执法股牵头起草,8月下旬向森林资源管理股等相关股室征求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
四、主要内容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序号 |
反馈渠道 |
内容 |
采纳情况 |
理由 |
1 |
线上反馈 *桃 2024/09/20 |
现在野猪危害农作物农作物问题在老家山区时有发生,资源保护固然重要,但是野猪问题防控也很关键,建议方案中增加野猪危害防控的举措。 |
采纳 |
近年来,我局始终高度重视野猪危害防控综合治理,在全省率先实施控制性猎捕野猪和野生动物致害政府保险政策,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是存在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我将在方案中进一步要求,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 |
2 |
线上反馈 *何恩 2024/10/2 |
最近几年包括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名录都有更大的变化,很多以前习以为常的行为,现在可能涉嫌违法,比如兰草现在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我身边有部分人就不清楚就去挖。建议林业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作为方案的一个环节去抓。 |
采纳 |
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确十分重要,我们将采纳意见,将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活动作为工作举措的一段内容,进一步抓实抓细。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2024年10月8日 15时42分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10月6日,县林业局向社会征集对《 金寨县冬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在征求意见期间,收到线上及其他渠道反馈意见共2条,采纳2条,特此说明。
序号 |
反馈渠道 |
内容 |
采纳情况 |
理由 |
1 |
线上反馈 *桃 2024/09/20 |
现在野猪危害农作物农作物问题在老家山区时有发生,资源保护固然重要,但是野猪问题防控也很关键,建议方案中增加野猪危害防控的举措。 |
采纳 |
近年来,我局始终高度重视野猪危害防控综合治理,在全省率先实施控制性猎捕野猪和野生动物致害政府保险政策,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是存在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我将在方案中进一步要求,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 |
2 |
线上反馈 *何恩 2024/10/2 |
最近几年包括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名录都有更大的变化,很多以前习以为常的行为,现在可能涉嫌违法,比如兰草现在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我身边有部分人就不清楚就去挖。建议林业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作为方案的一个环节去抓。 |
采纳 |
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确十分重要,我们将采纳意见,将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活动作为工作举措的一段内容,进一步抓实抓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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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金林〔2024〕49号
关于印发《2024年冬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2024年冬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金寨县林业局
2024年12月4日
2024年冬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2024年冬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巩固全县林业生态建设成果,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立足“生态立县”的战略,统筹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发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摸排辖区内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场所,抓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发时节,集中时间和力量,全面从严查处一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破坏森林资源的现象,切实增强冬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力度,维护林区秩序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全面开展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滥伐、盗伐林木的违法行为;打击收购、加工、运输明知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林木的违法行为;打击违规采伐、运输、加工经营和使用疫木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打击危害古树名木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乱捕滥猎、收购销售、食用野生动物,特别是利用电捕猎器、枪支等猎捕方式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增强广大群众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加强林地管理。对辖区内所有使用林地的工程建设项目加强监管,凡发现未批先占、批少占多、批甲占乙等现象的,依法查处到位,涉嫌刑事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全面开展森林督察图斑“清零”行动,对历年来的森林督查图斑盘点销号,未查处的,依法查处到位,已查处但尚未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履行好监管职责,抓紧整改到位。加强开展使用林地业务培训,明确审核把关措施和查验人员工作职责,严格林地审核审批,规范林地使用和管理。
(四)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加强森林防火宣传、防火预案制定、防火队伍组建和培训、防火值班落实等工作,加强重点林区的防控和重点人群的监管,做到以防为主、灭早灭小,保持来之不易的森林防火良好态势。
三、工作步骤
从即日起至1月22日前结束,安排部署、集中行动、总结提高3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12月4日至12月11日)
各乡镇要根据本辖区内森林资源管理形势,召开会议,成立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县林业局成立2024年冬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专项行动指导组,开展全县冬季森林资源的巡查、指导工作(人员名单附后),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所属乡镇。
(二)集中行动阶段(12月12日至1月14日)
1.强化宣传发动。各乡镇要组织开展以保护森林资源、普及林业政策法规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广播、视频、固定标语、宣传栏、一封信、流动宣传展板、群发手机短信、流动宣传车等方式,加大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在重点林区等重要部位设立生态文明建设、护林防火、保护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等宣传警示牌,营造浓厚氛围。积极开展野猪危害防控综合治理,加强野生动物致害政府保险政策的宣传工作。通报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行为,增强全社会的依法用林护林意识。
2.加强巡查检查。各乡镇要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拓宽线索来源。充分发挥护林员的作用,组织公安、林业、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职能部门对辖区内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对重点人群、重点区域要重点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死面。
3.依法从严打击。各乡镇要加强对报案和举报的线索筛查,快速反应,严格按照职能和权限,及时查处或移交有关单位查处,依法从严处理到位。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对发现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要追根溯源、深挖彻查,依法从严打击。
(三)总结提高阶段(1月15日至1月22日)
总结专项行动经验,找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要充分认识冬季是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时段和关键时期,切实增强保护森林资源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各乡镇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强化森林资源源头监管,用好赋权职责,履行属地管理职能,加大林业行政案件查处力度。要积极主动与辖区内的公安、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加大日常巡查督导和执法检查的力度。
(二)依法查处。各乡镇要严格执行涉刑移送程序,对涉林案件应立尽立,应移尽移,严格执行案件查处到位、林地回收到位、植被恢复到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销号一起,严惩一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分子。县林业局专项行动指导组将对各地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指导、调度。
(三)健全机制。各乡镇要聚焦森林资源管理的薄弱环节,加大监管力量,积极探索与林业、公安、市监等职能部门相互协作机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森林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
附件:2024年冬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专项行动指导组
附件:
2024年冬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专项行动
指导组
组 长 |
成 员 |
巡查指导范围 |
钟家堂 |
徐建民、傅龙龙、丁清化 |
燕子河镇、长岭乡、流波䃥镇、青山镇、油坊店乡 |
蒲发光 |
余大春、李 斌、姜 戚 |
梅山镇、白塔畈镇、南溪镇、关庙乡、沙河乡、 康王寨分场 |
刘圣海 |
何深勇、方泰泉、束建松 |
麻埠镇、古碑镇、花石乡、槐树湾乡、马宗岭国有林场、帽顶山林场 |
宋顺俊 |
刘开林、朱国庆、吴闰生 |
天堂寨镇、吴家店镇、斑竹园镇、果子园乡、九寨峰国有林场、鲍家窝分场、窝川分场 |
王 浩 |
周美生、张远海、刘 勋 |
双河镇、桃岭乡、铁冲乡、全军乡、汤家汇镇、九峰尖分场 |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