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907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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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来信标题: | 汪冲村河道改建(2) |
来信时间: | 2024/09/07 05:39 |
来信内容: |
9月4号写了第一封信,当天水利局的工作人员就联系到表示五个工作日处理,虽然时间没到,但是今天七号,早上五点十分就开始了,真的有种不管他人死活的干法,他们害怕温度太高中暑,我们休息不好是否也会影响到自己的工作,这个河道的工程应该不是一天两天能完成,我们周边的居民是否也要继续受荼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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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水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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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4/09/10 11:43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反映的汪冲村河道改建过程中噪音扰民的问题,自您上次来信后,我局立即联系梅山镇相关人员对施工方进行约束,要求优化施工时间和方式。并安排专业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督导,要求施工方加快工程实施进度,预计9月11日前完成此处拆迁工作内容。9月10日,我局再次与施工方予以确认,预计今明两天能完成该区域内施工作业。十分抱歉,由于工程施工给您的生活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