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40913004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09年特岗教师补交社保
来信时间: 2024/09/13 22:17
来信内容:
领导,您好!我是2009届特岗教师,在金寨乡村学校任教;2018年考到其他县事业单位任职。我在特岗3年任职期间,学校没有给我购买社保,现在能否让之前所在单位补缴单位部分?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教育局
办理时间: 2024/09/19 10:54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自201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实施前的工作年限,视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您的特岗服务期间工龄已认定,无需补缴养老保险。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县教育局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564-706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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