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40915001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养老保险补缴问题
来信时间: 2024/09/15 17:55
来信内容:
本人1976年6月出生,现在企业上班,2026年6月退休,退休时养老保险缴纳不足15年(差15个月养老保险)。本人1995年至1996年在金寨县第十缫丝厂上班,1997年在金寨县微丝厂上班,那时未有养老保险政策,也未缴纳养老保险。请问本人1995年至1997年上班年限可以认定工龄吗?如认定可以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吗?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人社局
办理时间: 2024/09/19 08:44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电话联系,金寨县第十缫丝厂、金寨县微丝厂均属于古碑镇所属乡镇企业,现均已破产。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企业职工认定工龄需要有当时劳动部门印发的正式招工文件,如果您在招工名单中,可以认定工龄;否则,将不予认定工龄。我们与档案和信息中心联系,未查询到您当年的招工信息,故不能认定您相关工作年限的工龄。如果您能提供有关招工文件,请与我们联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金寨县征缴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64-706072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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