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918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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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关于独生子女证可以享受哪些政策 |
来信时间: | 2024/09/18 14:08 |
来信内容: |
最近在网上看到很多关于有独生子女证享受医保免交。我想咨询一下在金寨是否有这个政策?或者是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包括有独生子女证可以享受哪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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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卫健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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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4/09/18 16:03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意见》(金政﹝2014﹞26号)要求,我县为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农村双女绝育户夫妻代缴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末子女要在2016年1月1日前出生),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要满足以下两点要求:1. 本人为金寨县户籍,且为农业户口或被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 要在子女满16周岁前积极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如果满足以上这两点,还可以享受金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优待计生家庭政策,如子女未满16周岁还可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此外,如您符合“国家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格,年满59周岁那一年的年底可以申报“计生奖励扶助”(根据生育事实),从60周岁那一年开始享受,每人每年960元或1200元扶助金,夫妻双方如果都符合资格,谁先到60周岁谁先享受。 通过电话与您沟通,了解到您父母未在您16周岁前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因此无法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优待计生家庭政策,但您母亲年满59周岁那一年的年底可以申报计生奖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金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联系电话:0564-735936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