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918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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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来信标题: | 图书馆旁边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充电结束后不退余款 |
来信时间: | 2024/09/18 17:18 |
来信内容: |
二龙岗图书馆旁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充电结束后不退钱。例如以前充1元钱,等车辆充满电后,系统会自动退剩余的钱,或是拔掉充电桩后系统也会主动发起退款。现在是一口价,不论充多少钱也不论充多久,系统一分钱也不退,请相关部门协同处理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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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城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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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4/09/21 14:31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收到您的来信后,我局工作人员立即与该处充电桩的运营企业负责人进行联系。经了解,前期该充电桩系统后台主板损坏,在更换主板调试系统时,系统最低消费设置有误。运营企业现已修复完毕。我局已督促该运营企业举一反三,对前期存在的类似扣款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