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40922001
信件类型: 其他
来信标题: 工资
来信时间: 2024/09/22 11:48
来信内容:
我八月二日于金寨德康农牧有限公司离职,九月份工资应有八月一天的工资和七月份四天的周日加班费用,还有五天加班调休未折算。事情经过如下:九月十三号发放工资仅100多元,我便找到金寨德康人事经理,得知已然离职,且未参与八月份工资和考勤,便加了如今薪酬计算专员韩某的微信说明问题,其表示本人已离职,看不到人员信息和前人事经理离职前并未交接为由,并不处理,并说本人离职前也未向其说明,但离职前在工作群中并未看到其任命文件,并不知情绩效专员已另人负责,并且其人事经理当时并未离职,离职时也没有说明硬性要求要调休走完,因公司6月份才正式启动钉钉考勤,其六月份之前的调休假并不能转换为加班费,且厂里有记录七月份考勤电子版,韩某并不接受,说完全使用钉钉为主,但电子版考勤是厂里制作,跟钉钉是考勤一致的,能证明七月份的加班及剩余五天调休,然后把所有问题归拢到本人自身身上,我觉得韩某问题要更大一些,不属一个部门,不知其操作流程实属正常,而其知道却又不说明,我觉得这才是问题所在。后因本人说明想要换个方式解决,韩某方才回应休假回去后核实考勤,在本人的催促下,于九月二十二日反馈,并截图说明我系统上是六月休假,但其截图上说明六月份为30天的出勤天数,而本人是五月份休假,并不符合他所说,而本人六月已向前人事经理咨询得知每月周日加班的折算方式,有记录为证,而后其离职后本人也向其咨询,确认之后,让本人向韩某说明情况,才有如上所述,而韩某则让本人去找前人事经理解决,不应该找他,但是现是韩某负责薪酬绩效而前人事经理已然离职,我找寻韩某解决问题并不知道有何过错,望领导帮助我解决此间问题!谢谢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人社局
办理时间: 2024/09/26 09:25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与金寨德康农牧有限公司沟通,并调阅你7月、8月工资表显示,你7月出勤27天(含休息日加班4天),8月出勤1天,其工资已足额发放到位;另外,你6月之前有5天应休未休天数因你离职时未与公司沟通清楚,现经协调,公司将折算工资于10月份在公司发薪时发放到位。相关情况已与你电话沟通并认可。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六安市金寨县人社局4楼408室联系,联系电话:0564-7356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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