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40927002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独生子女证问题
来信时间: 2024/09/27 17:01
来信内容:
本人是1989年出生的独生子女,家里的父母以前不懂国家政策,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请问独生子女证是否可以补领?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卫健委
办理时间: 2024/09/29 10:09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所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其相关政策解释,只要2016年1月1日前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生育一个男孩或一个女孩,且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均可办理或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户籍所属乡镇计生部门办理),但如果子女超过16周岁申领光荣证,不能享受城乡居民医保优待等县内计生优惠政策,例如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户夫妻,没有在子女16周岁前申领光荣证,就无法享受计生医保代缴政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金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联系电话:0564-7359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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