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927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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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独生子女证问题 |
来信时间: | 2024/09/27 17:01 |
来信内容: |
本人是1989年出生的独生子女,家里的父母以前不懂国家政策,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请问独生子女证是否可以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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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卫健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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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4/09/29 10:09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所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其相关政策解释,只要2016年1月1日前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生育一个男孩或一个女孩,且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均可办理或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户籍所属乡镇计生部门办理),但如果子女超过16周岁申领光荣证,不能享受城乡居民医保优待等县内计生优惠政策,例如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户夫妻,没有在子女16周岁前申领光荣证,就无法享受计生医保代缴政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金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联系电话:0564-7359362。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