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93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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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建议 |
来信标题: | 特以此信向您反映我们家乡当前面临的一些治安问题 |
来信时间: | 2024/09/30 18:24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张涧书记:
您好!
我是朱*征,现居住在金寨县梅山镇小南京村玉石组,特以此信向您反映我们家乡当前面临的一些治安问题,并借此机会对您及政府相关部门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财产安全方面所做的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我们家乡的整体面貌有了显著改善,但与此同时,一些治安问题也日益凸显。具体而言,我家及周边几户人家多次遭遇入室盗窃事件,尤其是今年,我家不幸被盗,黄金首饰等贵重物品被盗一空,这对我们家庭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和心理创伤。此外,每年家中的鸡鸭等家禽也频繁被盗,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不小的困扰。这些情况不仅影响了我们的日常生活,也对家乡的治安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深知政府一直在努力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公安机关的打击力度和效率。在此,我要对您及政府相关部门在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所付出的辛勤努力和取得的成效表示由衷的感谢。同时,我也希望政府能够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治安投入,增加巡逻频次,提高监控覆盖率,以更有效地遏制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作为家乡的一份子,我也愿意积极配合政府的工作,提供线索,协助调查,共同为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我相信,在您的领导下,我们家乡的治安状况一定会得到显著改善,人民的生活也会更加安宁幸福。
最后,再次对您及政府相关部门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所做的努力和贡献表示最诚挚的感谢!期待您的关注与回复,并祝愿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此致
敬礼!
朱*征
2024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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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公安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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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4/10/07 09:49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关于“加强农村治安投入”的相关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家中黄金首饰等贵重物品被盗一事,我局梅山派出所民警在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出警并及时开展了侦查,经现场勘查和走访周边群众并调取相关监控,暂未发现嫌疑人,后期您有任何线索可随时向梅山派出所提供,梅山派出所也将继续开展侦查工作,争取破案。 梅山派出所针对辖区情况,每日对辖区开展至少一次治安巡逻,下一步,梅山派出所将加强对您反映的区域的巡逻密度,将车巡、步巡、无人机巡相结合提高巡逻覆盖率,提高周边群众满意度。 非常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如有疑问,请联系金寨县公安局梅山派出所乐警官,电话:0564-7162130。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