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41007007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关于外地户口能否在金寨拥有建房资质?
来信时间: 2024/10/07 11:53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是2000届交通学校毕业后交通局未分配工作的人员。因为毕业时需要先把户口由农业转成非农业才能分配工作,所以在毕业第一时间我就去古碑派出所把户口信息调出,并且把相关资料提交至金寨县交通局,后续交通局没有分配工作,但是把我户口挂靠在交通局下属单位金寨县汽车站。并且多年未有任何说法和工作安排,本人只能外出务工,并于2017年年底因为家庭需要,把在挂靠的金寨县交通局户口转移至浙江。 本人在上学期间,因为老家古碑有小城镇改造建设,祖上留下的房产在改造建设后,由本人和二哥共同继承。目前房产一直持有并且保留。 以上情况,我请咨询领导:我本人能否在老家古碑拥有宅基地?能否在现有的宅基地上进行翻建、改建、扩建?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古碑镇
办理时间: 2024/10/12 11:11
回复内容:

来信人你好,你反映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4年10月11日,古碑镇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与你沟通联系。经了解,你本人户口现已迁出至浙江,属于非农业户口。因你本人已不属于古碑镇南畈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你本人不具备在农村宅基地申请建房资格,亦不可以翻盖、重建、扩建。如有不详问题,可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564-7456009。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古碑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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