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1007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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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关于外地户口能否在金寨拥有建房资质? |
来信时间: | 2024/10/07 11:53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我是2000届交通学校毕业后交通局未分配工作的人员。因为毕业时需要先把户口由农业转成非农业才能分配工作,所以在毕业第一时间我就去古碑派出所把户口信息调出,并且把相关资料提交至金寨县交通局,后续交通局没有分配工作,但是把我户口挂靠在交通局下属单位金寨县汽车站。并且多年未有任何说法和工作安排,本人只能外出务工,并于2017年年底因为家庭需要,把在挂靠的金寨县交通局户口转移至浙江。
本人在上学期间,因为老家古碑有小城镇改造建设,祖上留下的房产在改造建设后,由本人和二哥共同继承。目前房产一直持有并且保留。
以上情况,我请咨询领导:我本人能否在老家古碑拥有宅基地?能否在现有的宅基地上进行翻建、改建、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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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古碑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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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4/10/12 11:11 | ||||||||||
回复内容: |
来信人你好,你反映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4年10月11日,古碑镇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与你沟通联系。经了解,你本人户口现已迁出至浙江,属于非农业户口。因你本人已不属于古碑镇南畈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你本人不具备在农村宅基地申请建房资格,亦不可以翻盖、重建、扩建。如有不详问题,可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564-7456009。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古碑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2日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