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1009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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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咨询医保问题 |
来信时间: | 2024/10/09 20:11 |
来信内容: |
我参保了职工医疗保险,也想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可是发现没有我的缴费信息,如果我辞职了单位断交我的职工医保,我可以补交城乡医保吗?是不是今年交了职工医保就没法交居民医保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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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医疗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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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4/10/11 16:34 | ||||||||||
回复内容: |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1〕84号)文件规定:原则上不允许重复参保。因此您职工医保正常缴纳状态下无法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规定:参保人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的,且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缴费后即可正常享受待遇。如您中断缴费后请在3个月内尽快办理城乡居民参保。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您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金寨县医疗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564-7356791。 金寨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11日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