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102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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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来信标题: | 自来水无法使用 |
来信时间: | 2024/10/21 18:34 |
来信内容: |
我是金色时代佳园17栋三单元***房业主,我家的自来水到现在已无法正常使用。我们17栋楼位于小区南边,靠近金寨县公安局大楼后边停车场。两者之间是一条水泥马路,也是围绕小区的主干道,整天都有车来车往,我们整栋楼房的自来水水表都位于小区外的这条马路上,然后穿过楼下门面房地下进入小区内部,再顺着楼梯道进入各户家中,今年八月初突然收到信息这个月水费两百多元,就立马跟自来水公司联系水费不对,因为正常一个月水费也就几十元钱,后来检查了家里的管道,都没问题,自来水公司说是我的阀门有问题,我又自费更换了阀门,可水表还是在旋转,后来推测应该是水表到小区内部这一截管道出了问题,这一截管道外部在小区外的马路过道上,又穿过一楼门面房地下,作为业主个人我无法进行维修,我又联系了城管局,住建局等各单位,都没帮助解决,自来水公司推脱不是他们的责任,那这个到底是谁的责任?我们业主不可能破除路面挖开地面去维修这个水管,本来这个设计就有问题,自来水公司为什么不把水表送到送到小区内部,如果我是一楼的门面房业主,水表安装在门前的马路上有情可原,可我是六楼的业主,这么远的距离把水表安装在马路上,车来车往的碾压,符合标准吗?水电建设属于民生工程, 我们小区17栋楼不是第一次出现这个问题,前面出现的问题又是谁解决处理的? 为什么不能一视同仁?问题没解决,后期损失的水费谁来负责?12345市长热线我也反映了多次,可现在还是没解决,我现在是有家不能回,请相关部门给与答复为盼!同时我也将持续反馈问题直到合理解决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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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金叶供水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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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4/10/23 17:37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自来水无法使用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金色时代家园17栋3单元606室表后管漏水维修的问题,我公司已多次上门排查,协助关阀和更换闸阀,并告知用户表后漏水及漏水点大致位置。关于用户反映水表安装在小区门面前,管道埋在地下,地面是机动车车道,自己无法进行维修的问题,金色时代佳园小区开发建设方由设计院设计,我公司是按照图纸施工,并由政府各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该问题是前期设计有问题,后续应由相关部门负责整改到位。 用户反映的17栋楼的水表安装在马路上的问题,17栋用户水表位置安装在一楼门面房门边处,不存在用户说的水表在机动车道路上,和无法维修的情况。根据《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第四十三条“以户表结算的,户表、户表水源侧或者用户侧的户外供水设施,由供水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户表用户侧户内的供水设施,由用户负责管理和维护”,该户表后漏水管道不属于我公司维修范围,为避免继续漏损造成用户损失,请用户按条例规定尽快维修户侧表后供水设施以及及时结清所欠水费。用水是您的权利,缴费是您的义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金寨金叶供水有限公司,24小时服务热线:96696。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