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41030001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咨询生育补贴
来信时间: 2024/10/30 09:00
来信内容:
请问父母和二胎子女均为金安区户口,父母工作单位均在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请问可以在本单位申领生育补贴吗?还是需要回到户籍地申请?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卫健委
办理时间: 2024/10/30 10:30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所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关于印发<金寨县贯彻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重点工作任务清单><金寨县生育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金卫发〔2024〕27号),在金寨县申请生育补贴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一)夫妻双方均为金寨县户籍或一方为金寨县户籍,生育子女在金寨县落户。(二)夫妻双方必须依法办理婚姻登记。2024年1月1日以后符合政策共同生育的第二个或第三个孩子。由于您的孩子户口登记在金安区,因此您的生育补贴是在金安区申请,请您后续关注金安区的生育补贴方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金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 联系电话:0564-7359362。

金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30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