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41108012
信件类型: 我要建议
来信标题: 关于对桃岭乡龙潭村董山组古枫香树进行树龄测定和挂牌保护的建议
来信时间: 2024/11/08 18:32
来信内容:
金寨县林业局生态修复股: 金寨县桃岭乡龙潭村董山组丁**门口有一棵古枫香树,树龄不详,据在世80岁以上的老年人讲,他们记事的时候古枫香树就两三个人合抱不过来,此处不能上传图片,现状无法以附图的形式展现。目前该树依然茂密峥嵘。按照《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2009年12月16日安徽省第11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通过)第二条的规定,“古树是指树龄100年以上的树木”,根据《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八条的规定,“树龄500年以上的古树为一级;树龄300年以上不满500年的古树为二级;树龄100年以上不满300年的古树为三级”,其中,“三级古树由县级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组织林业、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成立专家委员会进行鉴定,报县级人民政府认定后公布”。当地居民虽然非常重视该古枫香树的保护工作,但近年来因为修路、架设电线等活动,已对该古枫香树构成威胁。据《中国植物志》记载,“枫香树为落叶乔木,高达30米,胸径最大可达1米。性喜阳光,多生于平地,村落附近,及低山的次生林”。“枫香树树脂供药用,能解毒止痛,止血生肌;根、叶及果实亦入药,有祛风除湿,通络活血功效。木材稍坚硬,可制家具及贵重商品的装箱”。鉴于该古枫香树较为古老,有保护价值,建议金寨县林业局按照有关标准对该树进行树龄测定,如符合《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规定的保护范围,建议进行依法保护。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林业局
办理时间: 2024/11/13 10:09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收到您的来信,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前往现场调查处理。

1.反映的树木位于桃岭乡龙潭村董山组丁显功门前路边,树种为枫香。

2.一般枫香树种生长速度较快,现场查看该树木长势良好,根据胸径、树高等因子估测树龄在60-80年。

3.经与您进一步联系,由于近年来该组人口外出较多,担心树木安全。桃岭乡已安排护林员加强巡护。

4.目前我局已登记该树有关信息,下一步结合古树资源普查,纳入古树后备资源库。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金寨县林业局生态修复股联系,电话:0564-270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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