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1109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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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首套房契税退税问题 |
来信时间: | 2024/11/09 10:31 |
来信内容: |
本人2022年在金寨购买首套住房,今年8月份交房暂未拿房,国家目前有契税退税政策,请问金寨目前是什么政策?我这种情况是否符合退税条件?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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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税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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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4/11/12 17:11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文件规定,纳税人缴纳契税后发生下列情形,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申请退税: 1.因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委员会裁决导致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且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至原权利人的; 2.在出让土地使用权交付时,因容积率调整或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退还土地出让价款的; 3.在新建商品房交付时,因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返还房价款的。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金寨县税务局,联系电话:0564-7165177。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