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41109003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来信标题: 慢性病怎么报销
来信时间: 2024/11/09 15:30
来信内容:
咨询这个慢性病的费用 是怎么报销的,慢性病吃药报销比例是多少?我母亲去年冬天因结核性腹膜炎住院,(县医院两次,省胸科医院一次),花费两万多,现在遵医嘱要一直吃这个慢性病的药,但是在医院买过几次药了,医生 均未告知这个病可以办理慢性病,每次买药花费三四百元,都是自费的,今天去医院偶然得知她 这个病可以办理慢性病,吃药能够报销一部分,部到医生,医生才含糊其辞的说了下可以到乡镇医院办理慢性病,但是办过后只能报销往后的医疗费用,之前的不能报,我想问:1、为什么这个病开始就能办理慢性病不让我们办理?非要我们问了才跟我们讲可以办理?我们每次吃药都是自己自费的,我们住院、买药均在县医院搞了很多次,但是医生并不说,我们老百姓怎么知道这个政策是什么?2.中间复查一次,我母亲问到一个医生,说这个病是不是有免费的药可以吃,医生说你这个付费的药都不能吃,还去吃免费的?这也误导了我们。3、这个政策难道不是普惠性的?不是所有老百姓可以享受的么?懂的老百姓可以生病吃药不花钱,我们配合国家政策,交医保,一催就交,生病吃药还不能报销?这是什么道理???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医疗保障局
办理时间: 2024/11/11 16:40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金寨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并会协助您申报慢性病。您也可以自己微信搜索“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进入“六安”专区,在“门诊慢特病”模块点击“门诊慢特病病种申请”,按照相关要求提交材料。

根据《六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参保人员在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门诊慢特病医药费用,居民医保起付线为500元,支付限额为基本医疗封顶线的病种,支付比例参照普通住院,其余病种支付比例为60%。您母亲如成功申报“结核病”慢性病,在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门诊慢特病医药费用,门诊起付线为500元,支付比例为6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您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金寨县医疗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564-706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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