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41129013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更改小区入户门消防风道咨询
来信时间: 2024/11/29 17:13
来信内容:
尊敬的金寨县政府您好!我是金寨县金悦府业主,因装修喜好,想把入户门上方的消防风道稍微更改一下位置,入户门做到顶,应物业要求,已找到消防公司承接更改业务,资格证书已复印盖章,想请问一下政府,需要不需要在政府单位备案?如需备案,是在哪个单位备案?需要什么材料?谢谢!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政府办
办理时间: 2024/12/09 16:37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县消防救援局、县住建局进行现场实地查验。1.消防前室内设置的消防正压送风设施属于公共消防设施,不得擅自违规更改调整,擅自违规更改调整既改变了原有规划设计,又影响了公共消防安全。2.公共消防设施确需更改调整,应征得规划设计部门、本楼栋业主的同意,并委托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公共消防设施整体完好有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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