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1129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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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更改小区入户门消防风道咨询 |
来信时间: | 2024/11/29 17:13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金寨县政府您好!我是金寨县金悦府业主,因装修喜好,想把入户门上方的消防风道稍微更改一下位置,入户门做到顶,应物业要求,已找到消防公司承接更改业务,资格证书已复印盖章,想请问一下政府,需要不需要在政府单位备案?如需备案,是在哪个单位备案?需要什么材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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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政府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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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4/12/09 16:37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县消防救援局、县住建局进行现场实地查验。1.消防前室内设置的消防正压送风设施属于公共消防设施,不得擅自违规更改调整,擅自违规更改调整既改变了原有规划设计,又影响了公共消防安全。2.公共消防设施确需更改调整,应征得规划设计部门、本楼栋业主的同意,并委托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公共消防设施整体完好有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