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121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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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建议 |
来信标题: | 金寨县打车黑心司机是个例还是普遍 |
来信时间: | 2024/12/10 19:56 |
来信内容: |
因本人今天回金寨县从高铁站下车,打了一辆出租车上车前说好在金寨一中下车因我需要在学校后面下车。司机在中途加价不打表,我不同意,司机便把我赶了下来,还带走了我的行李箱。我们金寨县是全国文明县城,是全国第二将军县,是著名的旅游县,让我感到自豪家乡。金寨高铁站是金寨县展现文明第一窗户,不想因为这种个例黑心司机影响我们县的形象。希望加强对出租车不打表,乱打表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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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交通运输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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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4/12/17 14:44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你所反映的车辆为皖ND50381,属金寨县金瑞出租车公司车辆,驾驶员为祝师傅,通过调取车辆监控,您在动车站与另一名乘客合乘前往新城区,首次约定地址为金寨县一中校区,议价金额为20元(该段行程实际打表费用约30元)。首位乘客下车后,您表示实际送达地址为锦秀书院,距离首次约定地址相差约1.5公里,驾驶员与您协商因目的地变更加收五元车费,您未同意,驾驶员将您载至书香弘苑A区南门处完成首次约定行程并表示服务结束,驾驶员多次提醒支付车费,您因未送达目的地未支付车费20元,驾驶员担心您不支付车费将行李箱锁在车辆后备厢准备报警处理,期间金亚夏出租车驾驶员路过劝解无效,祝师傅驾车边驶离边报警处理,后停靠柏曼酒店路口找寻执勤公安民警处置。本次行程中驾驶员祝师傅在服务过程中未能做到耐心有效解释给您带来不便,我局执法人员已当面约谈驾驶员在做好营运服务的同时一定要注意与乘客之间的沟通与解释,同时责令金瑞出租车公司在本次月度安全培训例会上对其进行通报,警示全体驾驶员引以为戒。 如有不清楚的问题,请与金寨县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564-7067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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