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委书记,您好,我是司楼社区书香宏苑小区的一名业主,我于去年九月份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希望能够在本小区安装家用充电桩。
经过了解,得知因县里统一规划要求地面停车位无法安装充电桩,如需安装只能安装在地下车库。所以我向小区物业租赁了这地下车位用于安装家用充电桩。同时了解到安装家用充电桩需要向金寨县城区居民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按县里统一要求,我递交了报备书以及车位租赁协议,和第三方企业安装资质。2024年11月13日,领导小组对我所递交的材料进行实地勘察。其中消防空间规划达到要求,但因地下车库无专用电源,只能从居民楼接电,所以未获审批。
今天我去物业了解到地下车库无新能源汽车充电专用线路。导致无法安装新能源汽车家用充电桩。但新能源汽车是国家大力倡导发展的绿色出行工具,充电设施的缺乏严重阻碍了我们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的积极性,也侵犯了我们作为业主合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权利。
我建议相关部门能够组织专业人员对小区的电力容量进行评估,制定合理的电容升级方案,以满足业主安装充电桩的需求;同时,希望物业能够与业主共同协商,在小区内规划出安全、合适的公共区域用于建设充电桩,并加强对充电桩的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顾虑。
恳请您尽快解决书香宏苑小区新能源充电桩安装问题,使我能够正常使用新能源汽车,享受绿色出行带来的便利。期待您的回复和解决方案,如有需要,我愿意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协调工作。
感谢您对民生问题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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