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50110007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来信标题: 关于惠民家园安装充电桩的问题
来信时间: 2025/01/10 23:24
来信内容:
请问政府领导,本人在书记信箱看到有人咨询过惠民家园关于个人充电桩安装事宜 ,政府给点的回复都是公共车位不符合安装条件或者消防分区不合理不符合安装条件;外地比我们先进的小区也给安装,比我们破烂的小区也给安装,为什么惠民家园不能安装! 在国家大力支持新能源的今天,为什么不能自己安装充电桩,而且小区有大概40个收费的“全民通”充电桩,电价0.2元,服务费0.6元,合理吗,如果小区车位是公共的,那么为什么他们能安装收费的充电桩,用着业主的电费,这部分收益去哪了。 所以在次请问领导,在惠民家园安装个人充电桩到底有什么要求,为什么不给安装,为什么允许别人安装收费的充电桩。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城管局
办理时间: 2025/01/15 09:10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针对您反映惠民家园小区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问题,根据我县城市小区综合管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区居民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金小区管理办〔2024〕4号)文件规定,自用桩安装条件为申请人持有自有产权车位或产权人同意的租赁车位(租赁期一年及以上),且消防和供电等需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经了解,您小区为安置房,小区配备车位为公共车位,暂未出租出售。关于您反映小区地面充电桩收费的问题,为解决业主新能源汽车充电的问题,小区业委会积极引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运营公司,在24栋、21栋、18栋和2栋的公共车位安装40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充电桩收费方式由基础电价和服务费组成,其中基础电价按照供电公司“平谷峰”电价方式收取,服务费用于充电桩的日常运营维护。该收费标准已在物价部门备案,经公示无异议,目前惠民家园小区新能源充电桩已投入使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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