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金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征集公告
- 起草说明
- 征集渠道
- 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为巩固提高我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推动义务教育向高水平、高质量的优质均衡方向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督〔2018〕8号)等文件精神,县教育局起草形成了《金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公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金寨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
一、征询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集时间为30天(2025年1月22日—2025年2月21日)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1.登录金寨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意见征集平台(https://www.ahjinzhai.gov.cn/hdjl/yjzjk/index.html)留言。
2.电子信件。发送至邮箱jzjydd@163.com。
3.书面信件。邮寄地址:安徽省金寨县梅山镇新江路老师范院内,县教育局督导室(邮编: 237300),来信请注明“《金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字样。(邮编:237300)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胡庆菊,联系电话:0564-7065331。
金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巩固提高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推动全县义务教育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优质均衡方向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督〔2018〕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教育体制机制创新、薄弱学校改造、优质资源共享、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质量提升等重点任务,加快推进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和省级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实验区建设,完善全县义务教育学校保障机制,促进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树立更加科学的教育理念,布局科学合理,资源配置更加均衡,师资队伍更加优化,教育公平更加彰显,办学特色更加鲜明,义务教育内涵更加丰富,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促进办学条件优质均衡
1.优化学校布局调整。根据城镇化推进程度和学龄人口数量及其增减趋势,科学合理布局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做好城区人口快速增长区域的配套学校布局规划,有效缓解城区入学压力,逐步消除城区学校“大校额”和“大班额”,确保全县小学、初中学校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规模不超过2500人;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规划中心、县发改委、县教育局)
2.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按照《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全面排查现有义务段学校,补齐短板,抓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小学、初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小学、初中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小学、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规划中心)
3.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大学校信息化教学设备投入力度,积极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教育,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积极推广优质数字化教育资源,利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和皖教云平台,建立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鼓励学校、教师、学生积极参与优质教育资源建设与应用。推动新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加快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在信息化条件下实现差异化教学、个性化学习、智能化服务的典型路径,促进教育信息化从融合应用迈向创新发展。进一步缩小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形成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优质均衡化的发展态势。(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
4.配齐配足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根据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在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科学合理测算需求,向省、市申报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用于补充紧缺学科教师,学校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小学、初中达到每百名学生分别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4.2人以上、5.3人以上;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分别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均达到1人以上;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分别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均达到0.9人以上。(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
5.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县管校聘”教师管理体制,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采取上挂下派等方式鼓励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挂职交流、县域流动,充分发挥名校长、名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实现优质教师资源的城乡共享和均衡配置,促进师资配置更加合理,教师队伍更具活力。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
6.提升师德水平和队伍素质。开展多种形式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加大名师、名校长和名班主任的培养培训力度,突出研训一体,纵深推进与上海市青浦区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落实“国培计划”,完善教师终身学习和发展体系,确保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加强校本培训、校本研修,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县义务段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提高教师信息化运用能力,确保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信息化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改革完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审办法,有效利用绩效工资、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激励机制,不断激发优秀教师潜能与活力。实施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计划,提升教师学历水平。(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7.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和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本县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完善教师的奖励性绩效考核制度。(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三)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8.坚持依法规范办学。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的原则,规范招生行为,确保城区和乡镇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通过控制招生计划等方式,确保我县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控制在3.48%以内;省级示范高中招生名额不低于85%定向分配到初中,并向农村初中倾斜;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8%以上。完善学籍管理平台,规范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全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不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校、重点班。确保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严格执行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要求,巩固提高“双减”成果,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乡镇政府)
9.做实“幸福评价”体系。坚持做实做新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工作。以“学生的幸福成长”为核心,借鉴上海市“绿色评价”理念,委托华南师范大学左璜教授团队,开发构建适合金寨县本土需求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模型—“幸福评价”体系,进一步推深做实该评价体系,科学全面地描述和反映义务教育现状与水平,引导学校、教师、家长以及学生逐步更新教育理念,打破传统的教育质量观,着力推进评价观念、方式方法改革,提升考试评价质量,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促进五育融合,实现学生全面发展。(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0.实施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突出德育铸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德育为先、五育并举,扎实推动安徽省实施德智体美劳“ 五大行动”实验区建设。加大德育师资培养培训力度,健全德育工作机制,开展系列主题活动,突出红色教育主题,深化革命传统教育,扎实推进“红苗工程”。实施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强化思政课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作用。突出智育提质。深化巩固“ 双减”成果 ,推进新课程改革落地生效,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突出体教融合。完善“ 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体育教学模式,帮助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组织开展县、校级体育竞赛活动。突出美育熏陶。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声乐、器乐、舞蹈等艺术教育,帮助在校学生掌握至少1项艺术技能。举办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展演机制。开足开好劳动教育课程,鼓励孩子每年有针对性地学会1-2项生活技能。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强化劳动育人作用。(责任单位: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
(四)加强特殊群体受教育保障,维护教育公平
11.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强化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制度建设,并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不低于85%。(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
12.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切实加强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以及困境儿童的教育保障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全面掌握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救助保护,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留守儿童人身安全,着力构建“家校社”共同关心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教育网络。(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妇联、团县委、县教育局)
13.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落实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主体,以随班就读为重点,以送教上门为重要补充的“三残”儿童入学保障体系。加快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强化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的指导管理,完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补足配齐特殊教育教职工,加强特教师资培养培训。不断完善特教办学体系,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阶段的延伸,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确保全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7%。(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残联、县民政局、各乡镇政府)
(五)加强财政经费保障,确保教育投入依法落实
14.切实落实教育经费投入责任,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优先保障义务教育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建立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对在校生不足100人的小规模义务教育学校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补助。保障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和特殊教育学校经费,确保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15.强化教育资助和帮扶。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确保义务教育巩固率达标。坚持依法控辍,提高质量控辍,落实扶贫控辍,强化保障控辍。加强部门协作,完善联控联保机制、动态监测机制,严格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应免尽免、应补尽补。(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六)加强教育要素兜底保障,打造平安和谐教育环境
16.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健全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积极开展演练;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持续强化学校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全面抓好消防防火、道路交通、心理健康、食品安全、安防建设、防溺水、防电信诈骗、防校园欺凌等工作;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校园安全事故。学校要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建设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置隔离防冲撞设施,确保学生在校安全。(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体育局、县卫健委、县交通局、县教育局、各乡镇政府)
17.全面提升社会认可度。组织开展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对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教育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开展问卷调查,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社会认可度。(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乡镇政府)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4年12月前)。制定并印发《金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二)全面摸排阶段(2025年1月-2025年2月)。对照评估指标体系,逐校、逐项、逐条进行摸排,摸清家底,分学校建立问题台账,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扎实整改,加快推进创建工作。
(三)县级自评及整改阶段(2025年3月—4月)。对照督导评估办法,全面开展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上报市教育局,申请市级复评。
(四)市级复评及整改阶段(2025年5月-8月)。迎接市级复查,对照复查反馈问题进行跟踪整改,确保落实到位。
(五)省级实地验收及整改阶段(2025年9月-12月)。迎接省级实地督导评估,对照督导反馈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六)国家认定阶段(2026年)。积极迎接国家教育部认定性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金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统筹协调做好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各项工作。
(二)加强协同配合。县教育局负责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具体规划、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相关职责。
(三)强化督导奖惩。县政府将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列入2025年重点工作,对创建不力,影响全县整体推进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县教育局要将此项工作列入2025年教育督导工作目标考评内容,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责任清单
附件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责任清单
县委办:建立县委常委会会议定期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机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事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抓好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县政府办:牵头制定全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工作方案,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责任;做好创建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组织协调工作。
县委政法委:组织、协调和指导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涉教案件的查处;牵头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维护学校、师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县委编办:负责核定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编制数,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调整编制结构,制定全县教师编制规划;按照省市委编办相关文件规定,核定并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编制,确保教师编制比例达到标准要求;协助教育、人社等部门指导中小学校按规定科学设置教师岗位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指导县域内各相关部门制定教育民生规划;协助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争取国家资金支持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好义务教育建设项目工程。
县教育局:负责协调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起草和审核有关材料,制定开展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工作的具体工作方案等;测算创建工作差距和需求情况;收集、汇总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工作各项数据、报表和有关资料;指导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做好课程开设、功能室配备、教师培训等工作,收集整理优质均衡发展档案资料,做好县级自评、市级复评和省级督导评估的相关准备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好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学生的信息录入工作,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关心低保家庭子女和孤儿、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发动和协调各方力量,做好帮困助学工作;牵头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实好监管缺失未成年人的监护工作。
县公安局:加强户籍管理,协助县教育局和学校做好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为县域义务教育学校配齐配全护学岗,及时发现并解决学校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加强对校园周边娱乐场所管理;会同学校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法制、禁毒等方面的教育。
县人社局:全面落实国家、省职称政策,根据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编制设置职称岗位,并指导职称评聘等工作的实施;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政策;支持县教育局按规定配齐义务教育各学科教师,满足教学要求;协助推进教师“县管校聘”“三权改革”工作的实施。
县财政局:负责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主要用于义务教育,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等。各项义务教育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按规定的比例足额拨付配套资金。义务教育经费除向薄弱学校倾斜外,应当均衡分配,管理规范,下拨及时,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
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监管工作;做好学校办学场所房屋建筑施工安全(含新建、改建、扩建)及其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抽查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根据城镇化推进程度和学龄人口数量及其增减趋势,科学合理布局全县义务教育学校。重点做好城区人口快速增长区域的配套学校布局规划,有效缓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压力,逐步消除城区学校“大校额” 和“大班额”。
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教育局、卫健委共同负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配合城管、公安等部门对校园周边摆摊设点等非法经营场所进行清理整顿,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校园安全事故。
县卫健委:负责依法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与教育、体育等部门共同做好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会同县教育局保障学校卫生工作人员配备与培训。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协助学校抓好健康教育、疫情防控、传染病防治、近视防控等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涉校营运车辆管理,打击非法营运,加大校园周边道路建设力度,保障师生出行平安。
县文旅体育局:负责学校周边文化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清查、整治非法出版物、网吧及娱乐场所,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支持学校体育设施建设;指导学校开展体育活动。
县城管局:负责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县残联:负责全县残疾儿童少年信息摸底登记工作,协助教育部门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到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服务。
县规划中心:负责按照《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的校舍设计和建筑标准,规划小区建设的配套中小学校,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能力建设规划、设计,提供规划设计技术服务;及时审批义务教育学校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
县妇联:指导教育局妇委会做好全县各学校妇女工作,协助教育局维护教育系统女教师和全县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
县消防救援局: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学校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治理,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学校教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县供电公司:负责学校电力保障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对样本学校进行巡检,及时处理设备缺陷,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确保学校电力稳定供应。
中国电信金寨分公司、中国移动金寨分公司、中国联通金寨分公司:负责学校周边及内部的移动网络巡检,优化网络配置,确保网络信号稳定、覆盖全面;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入驻样本学校,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网络维护服务,确保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与样本校保持沟通,了解网络需求,协调解决网络故障或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属地中小学新建、扩建校舍所必需的土地报批;做好义务教育学龄儿童控辍保学工作,严格履行维护学校治安、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等属地责任。
关于《金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巩固提高我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推动我县义务教育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优质均衡方向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督〔2018〕8号)等文件精神,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我县在2025年通过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省级督导评估,2026年迎接国家教育部认定。
二、起草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着力解决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差距,确保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发展工作平稳有序推进,2025年顺利通过省级督导评估。
三、起草过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督〔2018〕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教育局在2024年12月9日开始起草方案,12月16日在教育重点工作推进会上征求部分义务教育学校书记校长意见,12月17日-20日征求了教育局相关股室及局领导班子成员,形成初稿后,12月25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召集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进行了讨论,并修改完善,形成《金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四、法律政策依据
1.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的通知(教督厅函〔2024〕10号)。
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的通知(皖教基〔2017〕24号)
4.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督〔2018〕8号)
5.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规划》的通知(皖教督〔2022〕5号)
6.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规范》的通知(皖教基〔2024〕9号)
五、主要内容
《金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共分四个部分,分别是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并附有责任清单,重点是从基础建设、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特殊群体保障、财政经费保障和教育要素兜底等六个方面,明确了17项具体创建任务,并按照省统一规划的“金寨县要在2025年通过省级督导评估”的工作目标,安排了宣传动员、摸排调研、县级自评、市级复评、省级评估和国家验收六个实施步骤,提出了工作要求。同时,附件部分明确了相关县直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创建的责任清单,以利于各单位加强协同配合,履行创建职责,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线下通过OA系统向方案涉及的县直单位、乡镇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中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编办、县规划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和县消防救援局反馈意见8条,采纳7条。其中第3条将“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责任单位加上县审批局,因“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与县审批局无关,不予采纳。
序号 |
单位 |
修改意见 |
是否采纳 |
备注 |
1 |
县委办 |
将工作目标和第一段合并,保障措施三段精减成为一段。 |
是 |
|
2 |
政府办 |
删除“促进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树立更加科学的教育理念”,后半句树立更加科学的教育理念。 |
是 |
|
将“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责任单位加上审批局。 |
否 |
|
||
3 |
县委编办 |
在职责中删除“制订全县教师编制规划”。 |
是 |
|
4 |
县规划中心 |
1.将“优化学校布局调整”责任单位顺序调整为:县自然资源局、教育局、县规划中心、县发改委。 2.将“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责任单位中的规划中心去掉。 |
是 |
|
5 |
县市场监管局 |
将县市场监管局职责调整为:会同县教育局、卫健委共同负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处置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
是 |
|
6 |
县消防救援局 |
将“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调整为“指导学校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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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小结(结果反馈)2025年2月26日 14时50分
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2月21日,我单位就《金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有关部门和公众征求意见,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网站公开、书面信件等方式向社会征集相关意见和建议,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特此说明。
同时,线下通过OA系统向方案涉及的县直单位、乡镇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中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编办、县规划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和县消防救援局反馈意见8条,采纳7条。其中第3条将“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责任单位加上县审批局,因“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与县审批局无关,不予采纳。
序号 |
单位 |
修改意见 |
是否采纳 |
备注 |
1 |
县委办 |
将工作目标和第一段合并,保障措施三段精减成为一段。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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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政府办 |
删除“促进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树立更加科学的教育理念”,后半句树立更加科学的教育理念。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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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责任单位加上审批局。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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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县委编办 |
在职责中删除“制订全县教师编制规划”。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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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县规划中心 |
1.将“优化学校布局调整”责任单位顺序调整为:县自然资源局、教育局、县规划中心、县发改委。 2.将“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责任单位中的规划中心去掉。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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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县市场监管局 |
将县市场监管局职责调整为:会同县教育局、卫健委共同负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处置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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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县消防救援局 |
将“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调整为“指导学校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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