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50126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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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来信标题: | 金寨县中医院体检中心入职体检收费自费和医保支付不一致 |
来信时间: | 2025/01/26 00:46 |
来信内容: |
我在1月22日上午去中医院体检中心办理入职体检,工作人员说收费200元,我说使用医保支付,金额就变成240元,为什么增加了40元,医保账户也是我的钱,这是变相临时加价还是其他,也没有给我另外增加体检项目,这种行为实属无法理解,而且这是我在中医院遇到的第二次了,上次准备投诉他们的,没有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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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医疗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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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5/01/26 17:13 | ||
回复内容: |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对于您反映体检中心入职体检收费自费和医保支付不一致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核查。经查,您于2025年1月22日上午在金寨县中医医院体检中心开展入职体检,体检套餐包含一般检查、内科检查、五官科检查、血常规、心电图等15项检查,合计费用240元。因贵单位与县中医医院协商,对入职体检人员可适当降低收费,按照200元体检费用进行收取,差额部分两家单位进行协调。 因您为职工医保,要求使用医保账户金额进行支付。 根据《安徽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职工个人账户明确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支出。因县中医医院考虑群众利益需要及经办人员对该政策理解不到位,收费员按照医保价格目录逐项收费,累计费用240元。目前,我局已要求县中医医院对您两次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体检的费用进行退回,正常从体检渠道结算该笔费用,同时要求县中医医院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您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金寨县医疗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564-7356619。
金寨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26日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