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50205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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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四季澜山物业费问题 |
来信时间: | 2025/02/05 10:27 |
来信内容: |
我想咨询一下四季澜山小区物业费收费是参照什么标准,主要咨询以下两个问题:
1.我在缴纳物业费时提出物业费过高时,物业人员拿出一份盖有有关部门公章的文件,声称当前物业费收费标准获得了相关部门的审批,无法进行调整。并且物业工作人员也认为收费偏高,所以我好奇这样一份有关工作人员都认为偏高的物业费标准能通过审批,是按照什么标准审批的?
2.物业工作人员给我的理由是江店消费水平很高,比肩合肥市水平,所以物业收费也向合肥市看齐,可是据我查询相关资料发现合肥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显著高于金寨县水平的,所以想了解一下目前我县物业费收费标准是参照哪一文件执行的,我好阅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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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城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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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5/02/08 08:20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针对您咨询四季澜山物业费的问题,经了解,四季澜山物业公司与开发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等级为一级,根据我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收费管理的通知》(发改〔2022〕153号)文件规定,金寨县城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执行政府指导价,原则上不得突破,下浮不限。根据文件规定服务等级分为一、二、三级,一级收费标准:高层基础服务费1.1元/平方米+电梯运行维护检测费0.4元/平方米+二次供水维护费0.2元/平方米(二次供水用户),共计1.7元/平方米。我局已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员工素质培训,向业主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