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50212002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工龄认定咨询
来信时间: 2025/02/12 11:30
来信内容:
本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2017年入职时,由于当时网络无法获取以前的社保缴费记录,我又不想去以前工作过的城市去打印社保缴费记录,所以当时入职时就没有认定之前工作的工龄,现在可以网上获取社保记录了,我2017年入职之前的工龄可以补吗?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人社局
办理时间: 2025/02/14 08:40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龄计算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104号)文件规定,2006年7月1日工资改革后,除国家或我省另有政策规定的外,只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年限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若您入职前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缴纳了职工社保,可以由您当前工作单位申报认定工龄。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金寨县人社局联系,联系电话:0564-7356156。
                                                 金寨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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