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寨县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24-2035年)》征求意见稿

征集单位:金寨县规划中心 征集时间:[ 2025-02-18 00:00 ] 至 [ 2025-03-20 00:00 ] 状态:已结束
  • 征集公告
  • 起草说明
  • 征集渠道
  • 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为统筹发挥自然生态功能和人工干预功能,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县规划中心、县住建局共同组织编制了《金寨县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24-2035年)》,该规划于2024年12月12日通过专家评审会,设计单位根据专家组及县直有关单位的相关意见进行了优化调整及相关内容的完善

为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不断提高公众参与自然资源和规划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等要求,现就《金寨县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24-2035年)(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和公众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集时间:

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3月20

二、征集方式:

  (一)登录金寨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意见征集平台(https://www.ahjinzhai.gov.cn/hdjl/yjzjk/

index.html)留言;

)电子信件。发送至金寨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金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箱分别为1476099044@qq.com;247007832@qq.com;

(三)书面信件。邮寄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金寨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金寨县莲花山路金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237300),来信请注明“《金寨县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24-2035年)(征求意见稿)》”字样。

(四)联系人:刘雪侠、李想;联系电话:0564-2716308、0564-7062798。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统筹发挥自然生态功能和人工干预功能,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县住建局共同组织编制了《金寨县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24-2035年)该规划通过专家评审会后,设计单位根据专家组、梅山镇和县直有关单位的相关意见进行了优化调整及相关内容的完善,并形成了《金寨县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24-2035年)(征求意见稿)》。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安徽省海绵城市规划技术导则》(DB34/T5031);

4、《六安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DB3415/T50-2023);

5、《金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6、市政、交通、绿地等相关专项规划以及国家与地方法律法规及标准。

三、起草过程

本规划于20249月启动编制,规划编制期间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多次进行现场踏勘调研,调研期间系统对接县发改、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林业、城管、重点工程管理、梅山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中心等多个部门,收集整理上百份文字和图纸资料,联合各部门统筹建立海绵城市近期重点建设项目库,将重大任务、重大工程落实到空间布局中,确保规划的实施性和落地性。2024年12月,形成阶段性成果,组织由安徽五维规划建筑设计公司、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德国汉诺威水有限公司、安徽建筑大学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六安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相关专家对规划进行把脉问诊;会后设计单位根据专家组、梅山镇和县直有关单位的相关意见进行了优化调整及相关内容的完善,并形成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四、主要内容

规划文本主要内容包括929条,其中:

(一)规划总则:共5条。包括规划背景规划原则、规划依据、规划期限、规划范围。金寨县响应六安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要求,以“坚持绿色发展、坚持生态优先、坚持因地制宜、坚持系统推进、坚持建管并重”为规划原则,以金寨县中心城区为规划范围,以2024年至2035年为规划期限,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及技术规范,系统推进金寨县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

(二)建设目标:共2条。包括建设目标、指标体系《规划》确定了至2025年的近期目标以及至2035年的中长期目标,从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制度建设及显示度6个方面构建了包含20项指标的指标体系。

(三)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共5条。包括中心城区海绵格局、水环境治理、水安全提升、水生态整治、水资源利用《规划》将打造“一河两带、四片多点”的海绵城市生态空间格局。水环境方面,扩建新城、老城2座污水处理厂系统的,新增映山红大道污水泵站1座,重接28处雨污错接点,至2035年,确保城市水系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水安全方面,结合雨水管网系统的建设实现雨污分流,综合整治城区内所有内涝点,至2035年,确保中心城区内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0%。水生态方面,重点整治史河、潘家河、洪家河、三岔河、仙花河等干、支流河道,疏浚、沟通现状沟塘水系,注重发挥濯家湾、栖凤湖等14处公园的调蓄作用。水资源方面,通过对城市内再生水以及雨水的回收利用,确保水资源的循环利用。

(四)海绵分区规划:共2条。包括海绵城市建设分区、分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规划》根据地形地貌、排水分区,综合考虑水系和路网对中心城区的切割,将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分为3个海绵城市建设一级分区,细分成12个二级分区,分别确定了各个区域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以及设计降雨量。

(五)海绵城市建设指引:共4条。包括分类地块建设指引、地块管控指标、分类项目建设指引、低影响开发设施建设指引《规划》提出了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工业用地的建设指引,确定了新建类、改造类地块以及道路的管控指标,分类提出了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绿地与广场、城市水系项目的建设指引以及低影响开发设施建设指引。

(六)近期建设规划:共1条。包括近期重点建设项目《规划》确定近期重点建设项目分为公园绿地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水系治理工程、排水防涝工程、污水治理工程、中水回用工程等6大类共42个项目。

(七)规划协调与反馈:共2条。包括相关规划协调与反馈、规划管控等内容《规划》确定了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绿地系统专项规划、道路系统专项规划、污水专项规划、排水防涝专项规划的协调与反馈。

(八)保障措施:共5条。包括加强组织保障、加强制度保障、加大资金保障、强化人才保障、鼓励公众参与

(九)附则:共2条。包括规划法律效力、规划成果、规划解释《规划》成果包含文本、图册、规划说明三部分。

 

网络渠道发表意见

电话渠道
0564-2716306
来信来访渠道
县规划中心
座谈会渠道
县规划中心
吹风会渠道
县规划中心
新闻发布会渠道
县规划中心
其他渠道
县规划中心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序号 名称 意见建议 采纳情况 理由
1 2025年3月10日ting。邮箱反馈<982871962qq.com> 金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已于 2024年 6 月 25 日获六安市人民政府批复,总体规划相关指标已确定,专项规划 P51 面“将径流总量控制率、径流污染控制率、绿地率等与海绵城市相关的指标,纳入到国土空间规划的指标体系中”表述有误。 采纳 您的来信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金寨县城市规划与建设提出的宝贵意见,已核实并修改。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2025年3月24日 10时38分

在2025年2月18日起至2025年3月20日期间, 关于《金寨县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24-2035年)》征求意见稿共计收到来自线上线下意见征集1条,其中采纳1条,未采纳0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意见建议 采纳情况 理由
1 2025年3月10日ting。邮箱反馈<982871962qq.com> 金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已于 2024年 6 月 25 日获六安市人民政府批复,总体规划相关指标已确定,专项规划 P51 面“将径流总量控制率、径流污染控制率、绿地率等与海绵城市相关的指标,纳入到国土空间规划的指标体系中”表述有误。 采纳 您的来信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金寨县城市规划与建设提出的宝贵意见,已核实并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