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5022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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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来信标题: | 体检费用为什么不能报销 |
来信时间: | 2025/02/22 09:15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同志您好 因工作需要 本人于24年在金寨县人民医院新区进行正常体检五项体检费用125元 医保报销117.83元 本人今天在金寨县中医院做体检为什么不能刷医保 全部由个人支付? 希望领导给我具体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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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医疗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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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5/02/25 16:55 | ||||||||||
回复内容: |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拨打您电话号码,显示为空号,故无法获取您的身份信息查询详细的就诊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根据《安徽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职工个人账户明确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支出。体检费用属于公共卫生费用,故体检费用不能医保报销或刷个人账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您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金寨县医疗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564-7062125。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