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50223002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来信标题: 翰林新苑小区充电桩服务费太高
来信时间: 2025/02/23 18:21
来信内容:
1. 以前我电瓶车(功率200-250w),1元能充5h,现在充5h扣款1.22元。车充安这个小程序上面写着收费标准全天充电都是0.59元一度电,服务费0.52元/度,相当于1.11元一度电,这也太敢收费了吧,咋不去抢呢,而且充值最低只能2元,无法自定义充值,明摆着最低消费1元起步,这合理么?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办理时间: 2025/02/26 08:05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2月25日上午前往翰林新苑调查核实。经调查了解,翰林新苑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运营企业为合肥车充安科技有限公司,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扫码,该充电桩收费标准为电费:0.59元/度,服务费:0.52元/度,服务费上限为20元。因《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要求“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费用主要包括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所以该公司对充电收费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关于您所反映的充电收费过高的问题,该公司所标注的电费为0.59元/度,与我县居民合表电价0.5853元/度不符,我局已联系该公司限期进行整改。而充电服务费为市场调节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该公司已对充电服务费实行明码标价。关于您反映充值最低2元起,无法自定义充值,该情况属实,我局执法人员已联系该公司,该公司后续将对充值页面进行更新,消费者可以选择有优惠政策的充值收费,也可选择临时充电的据实收费,后续我局将对该情况继续跟踪并督促落实到位。感谢您对我局执法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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