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50223002 |
---|---|
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来信标题: | 翰林新苑小区充电桩服务费太高 |
来信时间: | 2025/02/23 18:21 |
来信内容: |
1. 以前我电瓶车(功率200-250w),1元能充5h,现在充5h扣款1.22元。车充安这个小程序上面写着收费标准全天充电都是0.59元一度电,服务费0.52元/度,相当于1.11元一度电,这也太敢收费了吧,咋不去抢呢,而且充值最低只能2元,无法自定义充值,明摆着最低消费1元起步,这合理么?
|
答复单位: |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 ||||||||||
---|---|---|---|---|---|---|---|---|---|---|---|
办理时间: | 2025/02/26 08:05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2月25日上午前往翰林新苑调查核实。经调查了解,翰林新苑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运营企业为合肥车充安科技有限公司,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扫码,该充电桩收费标准为电费:0.59元/度,服务费:0.52元/度,服务费上限为20元。因《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要求“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费用主要包括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所以该公司对充电收费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