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50311014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来信标题: 党费收费标准
来信时间: 2025/03/11 20:00
来信内容:
各位领导您们好! 作为一个党员,交纳党费是义务。作为农村基层党员我想问一下上级党组织:每年具体交多少党费?上级党组织有没有相关文件明确缴费标准? 我所在的桃岭乡桃岭村党支部要求党员缴费标准按税后月收入3000元(含)以下交0.5%,3~5000元交1%,5000~10000元交1.5%,10000元以上交2%,并列入考核。这个缴费和考核的依据是什么?是否合理? 作为一个有优良传统的执政大党,我坚决拥护党、相信党并和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委组织部
办理时间: 2025/03/15 14:37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反馈的问题,我部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核查。经查,桃岭乡桃岭村党支部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在村党员群内明确了党费收缴比例,提醒党员按照党费交纳比例,自主对年度党费月缴纳数额进行申报核算,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是现行党费收缴的根本依据,其中第二条明确规定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根据《新编党费工作手册》(党建读物出版社)中农民党员交纳党费的解释,“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的规定,主要适用于在农村中从事普通农牧渔业生产的农民党员。对于外出务工经商和承包集体林地、果园、鱼塘等经营项目的农民党员,由本人申报月平均收入,自觉参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党费交纳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是对党员党性的检验,自觉按时足额是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因此不存在将党费交纳列入考核情况。同时,我们也了解到,根据基层减负工作要求,自2024年6月起,桃岭乡全面取消了村级季度考评。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加大对《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宣传,规范党费收缴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桃岭乡人民政府联系,联系电话0564-776600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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