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50314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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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来信标题: | 非法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饮品 |
来信时间: | 2025/03/14 12:00 |
来信内容: |
3月13日下午1点40左右,来*品香山名都门店向未成年学生销售强爽鸡尾酒,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并责令整改,杜绝此类事件发生,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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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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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5/03/18 15:44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根据您反映问题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3月17日对香山名都小区来优品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店办理有名称为金寨县香山便利店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场所内货架上摆放有您反映的同款伏特加风味鸡尾酒,其产品类别属于预调酒,货架上张贴有“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饮”字样。针对您反映该店存在向未成年人售卖鸡尾酒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店下达了金市监责改【2025】03108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进行改正;同时对该店负责人以及来优品店铺金寨片区销售经理进行了约谈,要求其恪守职业道德,诚信守法经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不得向未成年人售卖酒及酒精饮料。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