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50314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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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建议 |
来信标题: | 关于城乡公交311路增设站点的建议 |
来信时间: | 2025/03/14 12:22 |
来信内容: |
311路公交在电站至2号桥东区间段没有设立站点,但是在这一区段经过居民较多的梅电小区。梅电小区附近的居民大多是老年人,这些老年人如果要乘坐311路公交,需要步行前往电站站点或过桥前往2号桥东站点,但是距离都有些远。而且这一区间沿线的车辆客流不多,应该满足设站条件,所以建议在这一区间增设2号桥西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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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交通运输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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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5/03/21 08:51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3月19日,我局安排工作人员会同梅山镇、梅山电站管理处等相关单位人员进行现场查看,该路段属于梅山电站工区内部道路(为禁停路段),双向单车道,日常经过车辆和往来旅游车辆较多,如增设站台将影响其他车辆通行效率;同时,公交车停靠时占据路面易遮挡视线存在会车安全隐患。经实地测量,梅电小区距离史河路梅山一小公交站约400米,2号桥东公交站距离梅电小区约500米,居民出行较为便利。经参加单位会商,您建议增设公交站的建议暂不具备实施条件,请予以理解和支持。感谢您对我县公共交通的关注和关心。 如有不清楚的问题,请与运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64-7350608。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