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编号: | 2025032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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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 来信标题: | 金寨县蝴蝶桥城管执法人员执法不公 |
| 来信时间: | 2025/03/20 14:10 |
| 来信内容: |
我是徐冲村种植猕猴桃的农户:
第一、因我们库存还有1万多斤猕猴桃没有销售出去,迫不得已才在蝴蝶桥摆摊,却遭到城管人员的多次驱赶。
第二,而一些有背景的违规行为却未被同等对待。
第三、敢问执法管理人员的公正、公平、提现在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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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单位: | 金寨县城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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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 2025/03/24 08:44 |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了解,3月18日,您在蝴蝶桥停车场出入口处摆摊经营,通道入口处路面狭窄,影响车辆出行及行人安全,针对此事已与您沟通解释。3月19日,我局工作人员日常巡逻进行管理时,发现您仍在原处占道摆摊,影响道路通行,现场再次向您宣传解释,希望您今后在经营期间积极配合城市管理工作,文明规范经营。针对您反映未对其他摊主进行管理的问题,您反映的摆摊摊主在蝴蝶桥临时摊点群范围内,不影响车辆通行,希望您给予理解和支持。我局要求执法队员履职尽责,做到文明执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对所有违规行为一视同仁,依法依规予以管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