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50328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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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关于农村自建房面积超出问题 |
来信时间: | 2025/03/28 22:47 |
来信内容: |
您好,我家房子是10年前建的,总面积大概179平方,按照目前的政策超出了一些。由于以前没做好规划,导致没有留厨房的位置,这10年来家里也没装修,所以一直都没有做饭的地方,很不方便。宅基地后面还有一块我们家的地,我查了下不属于永久农田,能不能在上面盖个小厨房呢?或者搭个棚也行,再或者超出的面积交费也行,主要没有厨房很影响生活,望解答,感谢!(汤家汇镇上畈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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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汤家汇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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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5/04/02 20:38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建住宅,其宅基地的面积标准:城郊、农村集镇和圩区,每户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平方米”的规定,您户若申请宅基地建厨房,总面积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平方米。如有疑问,请与上畈村委会联系,联系电话:1811068600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汤家汇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64-7739001。
汤家汇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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