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50402002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关于户口转移问题的咨询
来信时间: 2025/04/02 09:16
来信内容:
领导:您好。我家先生以前上学的时候,将户口转到学校,毕业后再转回家里,被转移到了南溪的集体户口。现在想问一下,1、还能再转回原来的农村户口吗?需要满足什么条件?2、如果不能转回农村户口,想将户口转到县城我们房子名下,需要什么资料?去哪里办理?文字回复即可,不用电话联系,谢谢。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公安局
办理时间: 2025/04/03 16:23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六安市户籍业务办理标准,农村集体地的户口迁移需符合以下三种条件之一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符合以上三种条件之一即可办理。

如若您先生不符合以上条件,需将户口转到县城落户,携带您先生名下的房产证、身份证户口簿(有孩子户口一起迁移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前往金寨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安窗口办理咨询电话0564-706758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金寨县公安局南溪派出所警官,电话:0564-772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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