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50404004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空房是否能减免物业费
来信时间: 2025/04/04 13:43
来信内容:
我是一品原乡A4地块业主,目前房子不住空置。问物业能否减免部分物业费。他们讲政府没有这方面政策,他们跟着政府走。我想问下,这么利民的政策为什么金寨没有。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城管局
办理时间: 2025/04/09 08:11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针对您咨询一品原乡空置房物业费的问题,根据我县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收费管理的通知》(发改〔2022〕153号)文件规定,业主应于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开始交纳物业费用。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目前我县暂未出台空置房物业费减免的相关政策。如房屋长期空置,建议您与物业公司进一步协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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