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50407001
信件类型: 我要建议
来信标题: 明汇城小区电车充电收费标准存在异议
来信时间: 2025/04/07 11:47
来信内容:
我对明汇城小区电车充电收费标准存在异议。小区充电电费分时段收费我认为合理,但是服务费却是24小时不变,我对这个收费标准有异议。一是所谓的服务无非就是停车,享受不到任何服务,比如监控,场地卫生管理等均不达标;二是价格过高,尤其夜间,慢充服务费比电费高近2倍,整体价格比金寨其他地方快充的费用还要高。因此我建议小区充电桩服务费也应该实行分段收费,或者提升服务水平。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办理时间: 2025/04/09 17:25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反映明汇城小区电车充电收费标准存在异议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2025年4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您反映的明汇城小区电车充电2号站点调查。经调查该设备由安徽驰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兴建全民通充电站,非政府性投资建设新能源车充电站,并于2024年3月28日与金寨县明汇城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智慧有序充电站建设运营合作协议》。经现场操作,新能源车实施的市场调节价非政府指导价和定价,该投资兴建公司可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企业自主制定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其中充装费用含电费和服务费用,其中服务费用为0.5元/度。电费分时段收费(00:00:01-07:59:59,0.840元/度(0.340+0.500),08:00:01-21:59:59,1.120元/度(0.620+0.500),22:00:01-23:59:59,0.840元/度(0.340+0.500)),您可自主选择时段充电。我局执法人员于当日告知您调查情况。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梅山市场监督所,电话:0564-706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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